农妇说伯父是南下干部 打人所长说胡锦涛来也救不了你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受害人:胡平安,湖南省南县明山头镇平福村六组村民。
控告:湖南省南县明山头镇派出所知法违法犯法读职(派出所长邓德文,干警范宇、刘凯)及责任人明山镇副镇长周云华,及南县公安督察机关,与南县政法委。
2012年五月,南县明山头镇平福村 六 组的李应良,无故砍得我栽种21年的20棵大树据为己有。2012年7月22日上午,我找村干部取证,准备与李应良打官司,村干部不同意。吩咐我找李应良的父母协商,自己又不同往。竟遭到 李应良父母一家人的辱骂与欧打,致使我行动不便,动弹不得。只得向“110”举报求助,于是呼来了两名干警及村干部。干警和村干部来现场后,联系到医院救护车,没等救护车来到就走了。救护车来到后将我扶上车, 让我躺在担架上送往医院。
医护检查并询问我的伤情,见我伤势严重不能动弹,又没人照料和负责,救护车只好将我送到派出所。医护把我扶下车,让我坐在派出所走廊上,医护对我说:里面有人,没跟派出所打招呼就开车走了。两名刚出过警的干警听到声响,看到是我,立即将我拖出派出所,并辱骂半小时之久。而作为一所之长的邓德文更是胆大妄为,气势汹汹地边骂边走拢来朝我进行拳打脚踢。我说:“你们打伤我必须与我医治,我伯父是南下干部,我老表是明山的易先佩。”邓德文说:“胡锦涛来都救不了你,天高皇帝远管不着."。无奈我只得又向“110”举报求助,邓德文立即将我的手机拿走与“110”对话。还叫来明山头副镇长周云华商量,然后吩嘱干警将我双手反绑塞进警车,转移地方公路飞车行刑。让我上身反扑刃在车座上,双腿跪在车底板上,范宇用力顶住我双手反绑的背部及头部,刘凯急驶着警车不停的辱骂于我。致使呼吸困难,脖子僵硬,双手麻木,浑身痛疼难忍。 我实在受不了那样飞车行刑,我要他们一下子把我搞死算了。他们说不是不可能,只要你答应回家就不行刑。不知过了多久村干部三人来到,干警把我拖下车。我对村干部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到南县人民医院去治疗。他们不同意,我拗不过他们,被村干部送回了华容注滋口的租住处。家人看到我浑身脏伤,泪流满面悲伤无比,连忙跟我洗清一身,途上红花油。之后又把此事向“110”举报了一次,南县公安局并没有到现场调查取证。
2012年7月23日,我到华容县中医院检查治疗,之后又到南县人民、华容人民医院治疗。几个疗程后也没什么好转,直到现在也没恢复,仍在用药和治疗。腰部、头部分别受伤,两颗牙齿被暴力震开,满口的牙齿被暴力松动。上衣被扯开,两裤腿及凉鞋背部被磨烂、一把新伞被折断,一张律师名片被没收。由于缺医少药落下病根。生活难以自理。两年多来无数次到南县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多次到益阳市政府市公安局反映,之后又几次到湖南省信访局、公安厅信访 反映过,13年六月又到毛主席故居,毛主席铜像前喊过冤。还是得不到处理,于13年九月十月十二月三次到北京上访,不但得不到处理反而非法拘留我两次!
综上所述,邓德文派出所长及干警范宇、刘凯,镇干部周云华,滥用职权仗势欺人,故意伤害我身体及衣物,知法犯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给予纪律处分。现特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排除阻力,仁义施政,还我公道、健康及尊严。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精神创伤。
受害人:胡平安,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明山头镇平福村六组村民,女,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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