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军转干部《维权宣言》 请看博讯热点:涉军维权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11日 来稿)
“企业军转干部”——这个称呼凸显在中国政治生活面上已经多年了。 (博讯 boxun.com)
自2002年人发82号文件将“转业到国有企业工作的部分军队转业干部”正式命名为“企业军转干部”开始,这个受了委屈的“儿子”,在“维稳”护理下就靠着“解困”度日。中央的解困文件一年接一年的发,维稳工作一年接一年的升级,而“解困”似乎还远没有到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企业军转干部心里都有一个摆不平的“称”:凭什么要分个一二三等?凭什么到了退休时连保留在档案中的国家干部“原始身份”也被废止掉?难道就因为我们自觉服从党的分配到了企业?大家同是军队转业干部,我们不甘心被歧视、被遗弃!
一个犯了法的人,不论是经济、刑事还是政治罪名,他的头颅因伏法在法律面前会低下来,那是罪当应有;而一个没有犯法的人,你能让他低下头吗?我们当然是昂首挺胸义正词严,因为我们十分自信自己没有犯法,心地坦荡,光明磊落。我们百万企业军转干部正是这样一群心地坦荡、光明磊落的人。劳办发(1993)78号、中发(2001)3号文《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五十二、五十三条款判定,取消企业军转干部“国家干部”政治身份和待遇,剥夺我们政治权利“终身”,我们作为无错、无罪之人,作为正义之身,自然会想到,拿起国家《宪法》武器,为了“维权”而进行抗诉。
中国是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权会议《维也纳宣言》180个签约国之一。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是国家的母法,根本大法。
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个个体,人的属性包括两部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对自然属性而言国家讲人道主义;对社会属性而言国家应该尊重符合宪法规定的我们的政治信仰、政治荣誉和政治权利。
军队干部是军职符号又是政治荣誉、政治权利,是个人政治努力的结晶,是我们奉献青春年华应得的政治身份。退出现役后我们是退出现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军转干部作为政治身份、政治权利会伴随我们的一生,她属于每个企业军转干部个人社会属性的重要部分。“军转干部”的政治身份不属于政府、政党,更不属于哪级组织,它仅属于公民个人。就“人权”讲,“军队转业干部”身份属个人政治权利不可分割的部分,应受到国家宪法保护,任何党政机关都无权剥夺。她也包括“军转干部”政治权利延伸出来的其它所有权利,同属个人的政治权益范畴不容剥夺。劳办发(1993)78号、中发(2001)3号文《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将“企业军转干部”作为普通“职工”退休处理,从未征求任何个人意见,更未征得全体企业军转干部一致同意。以“改革”为借口,专制地剥夺企业军转干部政治权利,是对全体企业军转干部人权的严重侵害。如果中发(2001)3号文《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正确的,为什么在2001年以后,所有军队转业干部不再计划安置到企业呢?可想中央都认为这是一条不可取的途径,是一条后患无穷的安置政策。十年“文革”动乱,法制混乱,人权被肆意践踏,这个历史教训就像昨天的梦魇,铭刻在三代人脑海里,这应是后人之鉴。
自2001年以来,我们要求恢复“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诉求完全合法、合理、合情。“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诉求,绝不只是生活条件“攀比”的诉求,也不是“部分”人的诉求,而是百万企业军转干部对自身人权的诉求,对人生政治权利的诉求。
如果要按照“解困”要求,从企业军转干部群体中找出哪些属于“部分”概念中的经济困难个体时,我们会感到茫然,究竟用什么标准划定这个“部分”?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比?已被断然批为“攀比”;也许只有“城市低保”的天平似乎还在托着那个含糊概念的“解困”说辞。难道这就是我们期盼的改革成果吗?难道这就是祖国给最可爱的人回报吗?
“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国家唯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政治身份乃是一个人的政治生命,是灵魂,灵魂尚且不存,还让奢谈什么“觉悟”?
“解困”和“维稳”试图掀过我们这一页,但是,这一页太长——她跨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旅程的正正六十个年头,这一页太沉——他们遍布三十个省市区,深深植根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轻易是掀不过去的。
人们也许会忘记解放大军荡涤蒋家王朝最后的余孽后,五星红旗悠然地飘扬;也许会忘记志愿军的钢拳狠狠地将联合国大军钉在朝鲜半岛三八线的耻辱柱上,让中国军队名扬天下;也许会忘记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新生婴儿从摇篮中爬起,蹒跚学步,到傲立于世界强族之列,是解放军这双巨大强有力的臂膀环固着她脚下的那块绿荫地;也许会忘记和平建设时期,在西藏平叛、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南海之战、中越边界自卫反击战的沙场上,那一面面不倒的血染的军旗;也许会忘记在与自然灾害毁灭般的狂涛恶浪、地震山崩面前,那无数血肉之躯铸成的钢铁般的长城……但是,那些年过花甲双鬓斑白的维权上访人流,他们(她们)的身影会让你良心受到责难。
扪心试问:企业军转干部的政治权益何在?又有谁来呵护?
“我们决不做改革的殉葬品!还我国家干部身份!还我政治权利!”
这——就是我们全体企业军转干部共同的维权《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百万名企业军转干部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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