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联合制造假案,包庇罪犯,陷害清白人入狱/新疆访民吕进容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2月20日 来稿)
吕进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喀什路49号居民,和儿子林杰相依为命的母亲,文盲。
2000年12月中旬,在尼勒克县第二小学下午放学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尼勒克县公安局长王燕明带人从控告人手中将其6岁的儿子林杰抢走,并将控告人锁在家中非法关押46天。生活在黑社会一样的尼勒克公安局阴影下的善良人至今不敢出面作证。思儿心切的母亲不顾一切地逃出了魔掌,辗转讨回老家贵州,在亲友的资助下返回新疆,向新疆公安厅反映问题,拿着公安厅开的信函找到伊犁市公安局,得到的确是公安局长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辱骂“要钱没有,要人人长得丑。” (博讯 boxun.com)
重重打击使吕进容病倒了,一定要找到孩子支持着终于挺了过来,为找孩子在新疆边打工边找孩子。可是,2001年3月3日,县公安局竟然在报纸上刊登了吕进容遗弃孩子的假新闻。
由于一直得不到解决,被迫于2006年10月1日进京上访。没想到更大的打击来了,县公安局伙同检察院狼狈为奸联合造假,对吕进容提起公诉,欺负吕进容不识字,县法院没有将庭审过程中的陈述事实记录给吕进容,更没有听到吕进容作为一审被告的辩护陈词。尼勒克县法院以诬陷罪判处吕进容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押在新疆女子监狱服刑。
2009年12月3日吕进容走出监狱的大门,可是尼勒克县公安局限制吕进容五年之内不许出尼勒克县,强制劳动,每月工资300元,不包吃住。
没办法吕进容再次逃往北京,露宿街头,到菜市场捡拾弃菜糊口。2010年吕进容得到了(2010)尼刑监字第1号和(2010)伊州刑申字第33号驳回申请通知书。吕进容不服!
为什么公安局长绑架儿童却逍遥法外?
为什么公检法联合造假无法可治,无人来管?
为什么智力正常的孩子在福利院17岁才上小学三年级?
生离死别十二年,不能相见不能团圆,刚刚50岁的母亲已经愁得花白了头
吕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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