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牛”的老赖——最高法院/居小玲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8月04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民女居小玲,江苏省南京市人,因工作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城北支行不履行劳动合同,也违反国家人事部关于聘用制干部的有关法律规定,被迫起诉在当地法院均不受理,历时五年,去年(2010年9月13日)最高法院民事庭终于收了居小玲申诉状,2011年1月17日又让居小玲花费几十元人民币制作电子版申诉状,居小玲说只能(被迫)照办了。
2011年3月24日居小玲到最高法院立案大厅,最高法院接待人让居小玲回省里去拿“最高法院裁定”然后就不理她了。 (博讯 boxun.com)
2011年5月24日居小玲又到最高法院立案大厅,最高法院接待人还是让她回省里拿“最高法院裁定”居小玲说“我是向最高法院申诉,不管是否受理,最高法院应该给我答复。哪一条法律规定,最高法院给申诉人的裁定必须回省里去拿”。最高法院接待人说“你不懂法就不要乱讲,宪法里规定的回去好好学学”居小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看了数遍也没有找到有这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向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必须各自回省里的法院去拿最高法院的判决。后来还是被迫到省高院去拿了,省高院接待窗口的接待人员同样“牛”,说“我们没有义务给最高法院代发法律文书,没有什么判决书、裁定书,找最高法院去拿”
2011年7月25日下午居小玲又来到最高法院接待大厅,在6号窗口身着白色制服左边胸前小红牌上显示020的接待员还是对她说“回省里去拿”居小玲把省法院接待人员的话说给她听,她不相信,然后就不理她了,居小玲气愤至极在最高法院大厅里高声呼喊——最高法院是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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