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暴力拆迁/张秀琴 请看博讯热点:强行拆迁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4月20日 来稿)
我是三角桥小学退休教师张秀琴,家住南通市崇川区城山四组。2010年3月,新的拆迁条列修改,正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进时,我村.镇领导严重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在没有任何上级批文和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村.镇领导一个也出面,幕后指挥,一场失去人性抢劫民房财产的现象十分严重,而且手段极为毒辣的违法拆迁。
我因拒绝签假.空白协议,付出了血的代价。2010年3月15日,崇川拆迁公司拆迁员马军送来一份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18日下午马军,顾国进.戴军共三人,第一次来我家商谈拆迁事宜,名义上市商谈,实际上是无条件的逼签假.空白合同协议。根本没有商谈余地。马军告诉我,楼房160个平方,一个平方式2350元,总共是37.6万元,说完就让我在假,空白协议上签字。我家还有合法的房屋,附着物,宅基地等物财都没有赔偿,安置面积,地点.周转房等问题都没有过问,在整个商谈中,我仅说了“我要签订一份正式协议”一句话,也是唯一的合法要求,拆迁人员顾国进当时就咆哮起来,不堪入耳,侮辱我人格的话语随之而来。同时对我实行二十四小时车轮战,精神上的打击,加上深夜得不到补充和休息,我突然心跳加速,头晕目眩,呕吐不止,脸色苍白,手脚不能动弹等现象。失去人性,禽兽不如的顾国进等三人,不是让我求医休息,而是更加疯狂的人身攻击,导致我晕倒在地,失去知觉。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诊断为脑长时间缺血,形成脑梗死,我不得不住院治疗。(村.镇领导.拆迁人员就是这样不顾百姓的死活,欺诈百姓数不胜数。引发的拆迁矛盾惊心动魄。合伙逼签假.空白协议,以达到抢霸民房民财的目的。)他们这种侵权迫害,严重摧残我的身心健康,落下终身疾病,反复发作,处于长期治疗之中,拆迁领导为了推卸责任,制造各种谣言制造冤案,加害与我。
他们并没有因为我住院而停止对我的迫害,在我住院的第三天深夜,丧心病狂的抢劫了我家的水.电表,以断我水电,强行破门而入,抢劫我铝合金门窗.门框.家具.以及其他物品,里里外外砸得不像样子,故意破坏我家的财产,不让我居住的为目的,我四月出院,有家不能回,有屋不能住,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此凄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泪水直滚而下,在法治南通,文明南通,拆迁执法者能如此强取豪夺,却没有一个部门或一个领导过问。 (博讯 boxun.com)
2010年四月,我出院,主动找村委会主任陈秀清。没想到,陈秀清第一句话,就叫我重新析产,为了利益,践踏法律,有损法律的尊严,是村镇干部,权大于法的表现。因夫妻感情不和,2003年8月7日根据婚姻法的条文和各人的职业需要为原则,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双方所建一幢两层楼房明确归我.平房明确归男方所有。04年登记离婚。法不溯及以往,一个村委会主任竟能利用手中的权利,来随意改变已产生法律效力的事实,法理何在,无论从法律上.政策上.事实上.时间上.村委会主任陈秀清都没有任何理由叫我重新析产。以马军为首的拆迁人员,为了非法手段,拆除我合法的房屋,严重违反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处分他人财产。2010年7月7日早上,马军一伙找到和我离婚8年的金学浩,把金学浩强行堵在屋里,把亲朋好友强行推出门外,拍桌子,打板凳,抢手机,限制金学浩的人身自由,胁迫金学浩无条件在我的房产协议上签字,至今,他们什么也没有给金学浩。我辛苦了一辈子的一幢楼房,仅仅第一次没有结束的商谈.仅仅是要签订一份正式协议的合法要求,被他们抢劫而去。在我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2010年7月9日深夜,万恶的推土机把我合法的两层楼房推为砖瓦废墟,合法的宅基地被霸占,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我们是中华名族的儿女,宅基地是政府给国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历史上.世界上有哪个执政者不让国民安居乐业的?抢劫民房?有多少儿女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难民无家可回,期盼党的阳光,党啊,请您力挽狂澜,拯救您无家可归的儿女,惩罚贪官污吏。
房屋被暴力强拆后,我先后向110.政府热线.区拆迁办.镇拆迁办.狼山派出所.市区公安局报案,并向村.镇.区领导寄去挂号信,没有一位领导说一句公道话 。现在,其他拆迁户都拿到了安置房,现在房屋都不和我签订。根据物权法34条,请求领导返还我房屋的原样。
张秀琴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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