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浩东芝加哥中领馆维权抗议日记(2011年3月28日) 请看博讯热点:“麻雀行动”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3月2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发于母亲含冤悲惨去世第65天,房屋被非法强拆第1291天,中领馆抗议第22天。



今天是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晴天,但气温还是较低,大约在摄氏零到二度左右, 风较大。
昨天日记谈到,强拆已成公害,给社会、政府和国家带来极大的伤害,是破坏和谐稳定的因素,是社会动乱的根源。因此不法地产商才应该是真正的维稳对象,要用法律来制裁和制止不法地产商的违法乱纪的行为,以防止他们制造出新的冤民和访民,从源头上遏制不稳定的因素,社会才能真正的稳定。
说到不法开发商的违法乱纪行为,这儿不得不提到“动迁公司”这个畸形组织。每个开发商或自己拥有或雇佣一个动迁公司来帮他们进行动拆迁活动。上海黄浦区区政府所有的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就有自己的动迁公司,该公司名叫上海锦南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因此这家动迁公司实际上也是属于黄浦区区政府所有的。 所以民间有说法动迁公司都是有背景的, 此话看来不假,被拆迁户如果和动迁公司发生冲突,往往连警察都望而却步。
动迁公司的工作范围应该是动员和拆迁,它的活动也应该是在法律和法规的范围之内进行的,它和被拆迁户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实际中,它根本无视于法律的存在,违法乱纪,使用骚扰、欺骗、造假、恐吓和威逼等手段来迫使被拆迁户就范。对稍有不满和不服者,开口就骂,动手就打。我姐姐就是在他们的高压威逼之下,突发脑溢血致二等残废。因为有后台撑腰,动迁公司往往以政府代表的面目出现,开口闭口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政府行为,国家意志,因此行凶者们可以逍遥法外。
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动迁公司还能够绑架,拘禁被拆迁户。动迁公司和被拆迁户完全是商业关系。但匪夷所思的是,动迁公司可以不受法律的限制,随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2007年9月13日,黄开公司就是通过其所有的锦南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对我母亲实施了绑架和拘禁,还美其名曰对我母亲实行“人性化保护”。黄开公司及锦南公司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法律文书,他们有何权利在违背我母亲意志的情况下,把她从黄浦区丽园路268号其生活了六十多年的祖屋中强行绑架走,拘禁到海南西弄56弄1号101室?他们就是如果有法院的命令,那也该有法院来执行,黄开公司和其锦南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何时摇身变成执法部门的?他们违反法律,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为何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有甚者,有些被强迁户仅仅是因为现身在车站码头附近,就遭到动迁公司的绑架和拘禁,在动迁公司眼里,上访户哪里有法律保障和人权可言?
所以,如真要贯彻中纪委,监察部的有关纠正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就一定要用法律来规范和限制不法地产商及其动迁公司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来消除这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今天虽是晴天,但风很大,站在路口,更觉得冷。寒风中,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妈妈,他在这里。”转身一看,原来是一对华裔母子。那妈妈告诉我,他们在报上看到有关我的报道,趁孩子放春假,特意过来看看我。我听了他们的话,心里不禁一暖。寒风中我们聊了好一会儿,但我却忘记了问她是在哪张报纸上看到的。不过这不要紧,反正我的故事已经走得很远了。
关于我们家的遭遇的详述,请见: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1/02/201102241905.shtml
欢迎各位朋友前来声援和支持,欢迎海内外各界维权人士一起前来维权或将你们的遭遇电邮至我的邮箱。
欢迎中外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地址:100 West Erie Street, Chicago, Illinois 60654
我的电话:815-616-0079
我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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