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银债权人质问武汉青山区委秦军书记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8月05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晶银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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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委书记秦军大人:
不知您是否还记得,晶银案判决前,2010年6月30日,晶银债权人4名代表在与您的对话中,提出希望您作为青山区的党委、政法委一把手能阻止晶银冤案的形成,为青山区的老百姓做一件好事。可是您及您所领导的青山区法院、维稳办的作为却令人无法恭维:
一、判决前,您的政法委维稳办官员指使晶银某员工到处传达青山区政府的旨意:“判决后哪个业务员的客户参加维权的多,他就首先被抓起来坐牢。”导致部分原来积极参加维权的业务员退却了;造成个别业务员不但自己不参加维权,还拼命阻止债权人维权。判决前几天青山区公安局就彻夜开会,商议如何压对付判决后老百姓的愤怒抗议。可见您早就知道自己的决定会激起公愤了。
二、2010年7月20日,在您的批示下,青山法院冒天下之大不韪,发表了长达24页的判决书,黑白颠倒的晶银冤案在青山区诞生了。任何一名法律工作者看过此判决书后都说:“这个判决太离谱了!”被告的律师,走出法庭指着判决书对被告家属说了一句话:“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我无能为力。”言外之意就是,这是一起严重的行政权利干预司法的问题。
三、判决当天您指挥公安局进入一级戒严状态,青山区法院门前警车消防车林立,警察守在临时圈起的护栏旁,阻拦数百人的老百姓靠近。清晨6点钟,你就派出维稳办官员、居委会干部围堵债权人代表徐晓薇家门,甚至还开来了一辆墨绿色官车堵在徐的家门口。难道相信党,相信政府,向各级政府反映青山区真实情况的债权人也成了被告吗?判决段毅文,为什么要堵老百姓的家门?可见以您为首的青山区贪官非常清楚,你们制造的晶银案件就是以掠夺老百姓养命钱为目的的。表面上是判决段毅文,实际是宣判老百姓的血汗钱被你们收入囊中。
四、判决后,您又指挥您的区维稳办官员,在王新知的带领下到处破坏维权。在债权人群众中散布:“维权是与政府为敌,绝没有好下场。参加维权的人一分钱也别想回来;不参加维权、积极配合公安局报案者,政府就会退钱的。”难道揭露青山区的贪官吞噬百姓民脂民膏的事实,就是与政府作对吗?这不正是债权人相信政府,捍卫人民政府的公信力的壮举吗?
对于靠纳税人养活的您等官员,信口雌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您在5天内(8月6日至8月11日)向债权人公布:您打算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以什么还款比例、采取什么形式退还不参加维权的部分债权人的债款。一共退给他们多少钱?既然可以在群众中公开散布的信息,想必您已经方案在握了吧?
如果您在此时间内做不出任何答复,所有的晶银债权人都会看清:您等用卑劣的欺骗手段,愚弄老百姓的真实面貌!
晶银投资担保公司坚持维权的债权人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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