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肺肺癌却切除右肺 鞍山市第四医院草菅人命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4月17日 转载)
我爹因左肺上叶肺癌于2010年3月26日到鞍山市第四医院住院,医生经过详细检查后认为我爹适宜手术治疗,并且说术后少则能活两三年,多则能活十多年。我爹也非常信任这个医院和这些医生。4月1日,我爹动了手术。没想到,手术后我爹竟然没出监护室,就于4月6日早上6点多抢救无效去世。4月6日上午,我们将我爹的遗体运回家后,让我舅舅去医院要求医院将我爹的病例复印给我们,院方却说没有义务提供。之后我们多次打电话严肃要求医院将病例复印给我们并封存病例,否则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过了一整天之后,即4月7日,我爹的遗体已经火化,鞍山市第四医院才将部分病例资料复印给我们。我们看了看病例,发现病例中有很多自相矛盾和篡改之处。最令人震惊的是,死亡小结上赫然写着:左肺上叶肺癌,手术中行右肺全切术。我们多次找院方理论,院方却说病例上没有任何问题。我们让医院看病例复印件,医院说不用看。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之下,医院拿来病例原件,直到这时,病例原件也没有封存,竟然放在给我爹开刀的医生那里。我们指出病例中存在的问题之后,院方竟然轻描淡写,并且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请大家来评评理,鞍山市第四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患者还能不能够信任这样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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