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空的乌云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3月1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关于重庆市北碚区粮食局将单位在职员工
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违规、违法情况及申诉
: (博讯 boxun.com)
我们是原重庆市北碚区粮食局的职工。从1993年开始,粮食局实行了所谓的减员增效的企业改革,即让职工下岗,自谋出路。开始还给予门面和岗位的安排并向单位缴纳一定费用。但到了1996年,(碚粮人{1996}29号)文件下达后,北碚区粮食局对下属各粮站开始采用欺骗和恐吓手段,强行让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将职工推向社会。这种行为给社会和职工们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不良影响。北碚区粮食局这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滥用职权、欺骗职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利,导致大家生活困难,处于生存危机的境地。
我们申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9月13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允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法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有企业“买断工龄的
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决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需予以纠正。
四、国发1995年的6号文件:对于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如15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的办法。
五、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七、《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藐视公平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销的权利。”
八、 《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规定还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
由于重庆北碚区粮食局非法协迫职工解除与单位的关系(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致使解除“合同”人员中,有生病无钱治疗而死亡的,有无收入而家庭破裂的,有妻离子散的,有双职失业生活极度困难的,有忧郁而承受不了巨大打击而精神失常的,有的领了一点钱去做生意而血本无归的,有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找不到工作的,更有没钱交每年都在递增的养老保险的,有的没有钱就中断交纳养老保险金,而前景堪忧……”
当初为了欺骗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谎称以后将卖掉地皮等补贴我们。待到我们被解除劳动合同后,一些粮站卖掉地皮获得了巨额资金我们也分文未得,这些资金究竟流到哪里去了?如果是国有资产,谁有资格变卖和处置,请北碚区粮食局及上方有关部门答复。
我们这些解除合同人员成了三不管人员。一、社区不管;二、劳动部门不管;三、单位不管;找社区、街道,他们说:“你们领了钱,又是国营企业,应该去找上面。”因而大多数人根本看不到生活的希望,现在大部分人员仍在贫困交加之中苦苦挣扎。有的职工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生病无钱医治,早已离去,给我们精神上,生活上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为什么我们就是得不到阳关的温暖,更感受不到美好生活给我们带来一线希望。
综合上述理由:原北碚区粮食局在实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买断工龄”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示利用宣传、鼓励、动员、诱骗、隐瞒真相等手段,在没有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审批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表面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实际上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为逃避社会责任,以欺诈手段为职工办理:“买断工龄”,将职工工龄为零,并以:“协商一致”合法形势掩盖其违法目的事实。这说明:原北碚区粮食局与职工签订的“自谋职业”人员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带有欺诈行为,显示公平的无效合同。
原北碚区粮食局在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时,违规办理“买断工龄”这一事实的问题中有着错综复杂的因素。我们强烈要求北碚区粮食局应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职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并遵循法定程序之规定,尽快解决“买断工龄”人员的生存问题,共创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关注下岗弱势力群体,贯彻执行“两会”精神,着实解决我们的生活,生存问题。
提出以下要求:
强烈要求北碚区粮食局纠正错误,否定下属各单位的违法行为,让被“买断”职工重返单位,依理、依法、依程序、公正、公平,解决好职工们的问题。
望原北碚区粮食局在法定时效内给出明确答复。如果在此期限内,我们的正当要求仍得不到合理答复和解决,势必迫使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申诉。
特此申诉
重庆市北碚区粮食局下岗失业职工
联系电话13072398078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菏泽石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全体人员的申诉 广东大型国企改劳动合同惹争议 数百工人堵路 “劳动合同法第一案”一审驳回重百女工诉讼请求 中国劳动合同法再引争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首度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劳动合同法生效4个月南京劳动争议纠纷案增长231% 《劳动合同法》负面效果显现 中国将出现失业高峰 专家驳斥张五常“劳动合同法搞垮中国经济”观点 规避劳动合同法 山东省汶上县邮政局解骋职工(图) 一周新闻聚焦:广东工潮震撼 新劳动合同法面临冲击波(图) 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文件《关于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的意见》 中国新劳动合同法令外资叫苦 中国人大可望批准劳动合同法草案 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获得和解—“大头女孩”获得长期劳动合同 闭门造出的劳动合同法/盘和林 李强:驳张维迎“劳动合同法损害的是工人阶级”缪论 经济危机正在检验劳动合同法效力/崔秋雷 刘吉:中国危机的真正原因之一是劳动合同法 刘吉对《劳动合同法》的污蔑/毛小青 立即废除《劳动合同法》/陈谈强 《劳动合同法》“生不逢时”?/邹啸鸣 湖北民院领导置劳动合同法于何地/徐林林 莫泰168连锁旅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遭投诉 武铁局和中铁快运有《劳动合同法》的豁免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 超多漏洞被堵/陈光第 劳动合同法就是个狗尾续貂的垃圾货色/何必 韩朝华:新劳动合同法给我们的教训 《劳动合同法》倒逼阳光财政 “劳动合同法成反面教材” 新《劳动合同法》动了谁的/司振龙 《劳动合同法》确有重大缺陷/张治金 劳动合同法成为左派无可奈何的挽歌和绝唱/何必 没有有效工会的劳动合同法近乎废纸/郭宇宽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