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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的专制中国心/张三一言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1月26日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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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把有法统传承根据的中华民国总统说成是“在台湾地区”的“总统”这个加引号的说法表明他与共产党立场一致;用的是反合法性、反正统性的霸权语言。
“台海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历史事实、法理事实,不是现实事实。政治现实是有一个非法但事实存在并得到以利益为主导世界多数国家承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是有少数国家承认、合法的、有法统依据的、正统中国,即中华民国。
作为有原则的自由民主人士,“台海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必须坚定确认它指的是中华民国,绝不是伪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绝不能附和什么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高洪明显然没有持这一自由民主立场,而是与共产党持同一立场。
高洪明说“大陆是中国的主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铁打的中国历史与状况”。
高洪明这一说法是存在即真理,霸权就是硬道理。这个霸道逻辑与真理推论的结果必定是:部分的在台的中华民国是作为主体的,也是共产党私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附属品。高洪明持的就是这一主张。这是与共产党说法一致,但与合法正统的中华民国说法相悖。
一中一台不是台湾人民自愿的选择,是在共产党强压力下为了自保而作出的无奈的选择。只要有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中国、只要有共产党对台湾中国人的打压,台湾人追求独主是必然的事,这是台湾人民的权利。
要反对分裂中国,那就必定要反对始作俑分裂者,谁是中国始作俑分裂者:共产党!共产党分裂中国的实体是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高洪明颠倒是非黑白,把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即非法的分裂国当作是“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自由民主人事不能屈从霸权的既成事实,而是必需追求合法的中华民国回统大陆:民国当归!
台湾中华民国有合乎法统,即合法的主权,不论是事实上、本质上、功能上、还是国际事务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都具有完整的国家主权;只是与大陆比是相对地小的国家主权而已。是否具有国家主权不能以国家规模大小作准,比在台湾的中华小得多的国家多着呢,你总不能说它们不具国家主权吧。
高洪明说“台湾固守民主,力所能及地促进大陆民主进步;一俟大陆完成民主转型后,台海两岸在民主基础上完成中国和平统一;这是上上策,这是最好的中国统一路径。”但是你高洪明又在在强调和主张取消中华民国的国家资国,若连在台湾的中华民国都被你高洪明消解了,台湾中华民国如何固守民主?连固守自己的民主能力都没有,又谈何促进大陆民主进步?
高洪明认为“如果台湾坚持大陆不民主不与大陆统一,大陆民主后又坚持没有必要与大陆统一的话;那么台湾独立成为既成事实的情势下,那么大陆则迫不得已诉诸武力完成中国台海两岸统一;这是下下策,这是台海两岸人民都不愿看到的,都要万众一心尽量避免的。”
高洪明错:把独立等同真理。
世界上没有不可分裂的国家或主权,也没有不可统一的数个地区或国家。统一与分立都不是真理。统一和独立都是人民的权利;只要双方或多方人民同意统一,统一就是硬道理;同理,人民同意分立,分立就是硬更道理。统一必须得到双方或多方人民同意,分立则只要主张分立的人民单方面决定。(有没有分立能力、分立利害如何,另论)
高洪明一概反对所谓的“台湾普遍民意”、所谓的“民主原则”与所谓的“未来选择自由”的“台独”言论。
它在逻辑上的意思是,我高洪明的“高意”重要过你“台湾普遍民意”。因为高意代表中国国家战略安全、中华民族生存利益、中国人民历史荣誉之所在;即是高意掌握和代表真理。在这里的高意真理就是中华大一统;统一是压倒一切的真理;统一是独立于民意之外的真理。
高洪明认为民国梦、民国当归没有实现可能,其判断之不语而喻的前提是共产党一党专政制度万岁、没有被消灭或被迫至民主的可能。
高洪明说:“如果今日“中华民国”能够光复大陆,那么当年中华民国为什么要从大陆退守台湾呢?”
高洪明创建了一个高氏逻辑:曾经发生的事,必定再重现;你昨天走路跌落坑渠,今天走路必定再跌落同一坑渠。在高洪明看打了一次败仗的军队永远只能打败仗,绝无打胜仗的可能。所以中华民国在大陆失败了,就没有未来胜利的可能。
高洪明说:“当下讨论中国台海两岸统一问题,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上进行讨论;否则中国台海两岸统一,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高洪明心中,权柄就是真理,服从权柄就是硬道理;或者说在强权下认命为奴就是真理。
20160126 HK
高洪明:我的台海两岸中国心(http://www.boxun.com/news/gb/pubvp/2016/01/201601250710.shtml#.VqbqNPl97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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