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国:落实《决定》,能迎来“新的中国”吗?(与环球时报争鸣之81)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来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后,环球时报兴奋地发11月16日社评。题目是“落实《决定》,我们将迎来‘新的中国’”。这是环报近来连发要“上演人类政治绝技”和要出自己的“人权成功样板”后又一豪言壮语。社评讲“借用路透社的一句评论说,‘《决定》若落实,中国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改革将塑造一个几乎‘全新的中国’”。
我们应如何去分析《决定》呢?我以为可讲三个关系,一是改与不改的关系,二是放权与收权的关系,三是改良与革命的关系。《决定》将推动所谓15领域60任务的改革。但政体不改。将小权、经济权下放一些,但大权﹑政治之权不放反收,从政向党向中央向习个人进一步集权。前两关系是表面的其实质是改良与革命的关系。
改良既是在现有政治框架内,现实一党制政体内的修补完善治标之言行;革命是改变现实的一党专制,是对现有政治大框架的突破,是治本之举。改革是一中性词,改良者﹑革命者均用之。
改良有两面性。一是其进步性,在常态社会中的改良是常态,社会在较稳定秩序中渐进的向前变化。但在一国面临民主转型,革命呼声逐浪高的特殊时期,改良虽在某些方面与革命的渐进阶段有契合而仍有其一定的进步性,(改良是缓和渐进的,革命是缓和渐进与激烈突进镙旋上升交替的)但改良是缓冲器,它将特殊时期的主要矛盾﹑主要任务模糊﹑置后﹑推延,阵痛变长痛,延长专制寿命,反历史潮流而动,因而有其反动性。
改良与革命和非暴力与暴力不是对应关系。改良中有暴力,如谭祠同七君子被杀。革命也可非暴力完成,如颜色革命。我们是非暴力的,文攻武卫的,主观践行非暴力但认为客观却又必然存在暴力的颜色革命者。中国民主转型概率最高的选项是存在短时局部低烈度的有限暴力的和平转型。
现在中共是邓派路线。其路线的两个基本点: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是矛盾排斥关系,也不是一种对等关系。前者是改良,是为后者服务的。后者是核心利益,是一党制的红色江山永不变色。只要存在一党制,绝对权力必然产生绝对腐败;必然无宪政无法治,司法不独立导至无法治下的市场经济;必然无法保障人权,公平正义无法实现,专权与维权矛盾会继续产生、激化。改良已死,革命当立。
中共已经走过了三个“三十年”。第一个三十年,是国中建国军中有军闹分裂,杀富济贫血腥内战暴力夺权的三十年;第二个三十年是毛氏极权,害死几千万中国人的三十年;第三个三十年是邓氏后极权时代,改良加镇压,终将中国带到矛盾激化,危机四伏的三十年;从现在始,一个民主转型的三十年开始了。在这第四个三十年中,社会已出现重大裂痕,网络横空出世,我们普世民主派将和全国人民共同为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的中国”的中国梦而奋斗!
北京查建国 12月1日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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