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邓小平当年为什么提出“不争论”?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8月23日 来稿)
作者:冼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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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上一篇文章(见拙文《为什么说中国现在的执政党不能再宣称自己信奉马克思主义》)后,更能体会当年邓小平启动改革时的艰难、以及他坚持推动改革的巨大勇气和毅力,同时完全明白了,他为什么提出“不争论”。
中国坚持以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在这种情境下,如果讨论改革开放问题,其结果只能是对改革开放道路的彻底否定。由于在正统马克思主义原理和改革开放方向之间,完全没有调和的余地,一旦争论展开,执政党只能面临两种抉择:要么为了理论(马克思主义)而放弃实践(改革开放),要么为了实践而放弃理论。这两种选择中无论哪一种,都是当时的中国所无法承受的。所以,极富于勇气的邓小平,也选择了暂时回避问题。他以“不争论”暂时压制了争论,用政治权力息止了意识形态纷争。但他这样做的同时,也等于暂时放弃了以某种意识形态作为政权合法性的支撑,而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依据,转求寻求另一种合法性,即“事实合法性”或“政绩合法性”。
历史走到今天,中国面临的局势已与邓小平当年大不相同。一方面,改革在利益上不再普惠,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利益受损者,从而涌现出不少不是从意识形态出发,而是从利益出发的反对声音,这种声音是很难压制的;另一方面,官方本身也不再恪守“不争论”立场,而是越来越积极地介入意识形态争论。从近期发生的普世价值之争到宪政之争,都显露出这种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指导思想与实践道路的矛盾,自然而然会被再度提出。而且这一回,争论似乎已难回避——当经济增长下滑时,政绩合法性将面临挑战,执政党最终将不得不把视线拉回到意识形态上,直面意识形态的争论,通过总结、提炼前、后30年各自的道路、经验、教训和成果,重新构筑出一套可以自圆其说、而且具有现实解释力的合法性理论。广义而言,这种理论仍然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但必须交代清楚它与传统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异同,解释为什么要作出改变。尤其必须明确指出的是,新理论不仅仅是结合了对中国具体国情和新时代、新情况、新变化的考量,而且包含了对经典理论某些重大结论的“扬弃”。不阐明这一点,就不足以自圆其说,不足以解释现实,不足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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