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其实是另一形式的“路霸”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3月22日 转载)
稿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令狐补充先生在街谈文中建议广深高速公路改名为“广深低速”,虽然这只是调侃,却足见广深高速的丑态。笔者认为,即便广深高速改名换姓,甚至“烧成灰”,也不改其另一形式“路霸”的本质,除非把收费标准降下来。 (博讯 boxun.com)
广深高速的“低速高收费”的问题已纠缠多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番提交建议提案,却久攻不下。交通、物价部门的解释均归结于历史原因而采取“新路新办法、旧路旧办法”。至此,可以得出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是广深高速收费标准合法不合理。其合法性基于政府批准,不合理则基于“逢走必堵”、收费反而在高速公路中独树一帜。“历史原因”、“旧路旧办法”似乎可以站得住脚。其实,不过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幌子而已。
广深高速不仅通行速度名不符实,而且安全系数早已大打折扣。广深高速从设计日流量8万辆车次骤增至今天的4倍以上、甚至6倍,与之成正比的是仅2010年广深高速发生8800多宗交通事故,平均每天24宗。通行不畅、事故频发成为常态,表明广深高速的功能已严重衰减,作为经营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此起彼伏的“声讨”声中,广深高速“低速高收费”始终坚不可摧,一个不难读懂的原因是其特殊的背景。广深珠高速公路公司为粤港合作企业,由广东公路公司与港资企业合作组建,行政上隶属于广东公路公司,而广东公路公司又隶属广东交通集团。再往上一层,广东交通集团属省属国企,其资产规模居广东省属国企首位。有这样的后山,要动广深高速一根毫毛,其难度可想而知。广深高速越来越显出另一形式“路霸”的样子。
虽然要动广深高速的奶酪难度之大明摆着,但我们仍然期待看到政府部门履职只争朝夕,更期待广深高速能正视自身的老态龙钟,诚恳而主动地调整收费标准,改变“路霸”的形象。因为这不仅是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个过程或需很长的时间,也可以是一夜之间,就看广深高速如何去掉“霸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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