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出路:改革国资委/汪林海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月05日 转载)
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多个方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和执政党,很难轻松解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建立,是我们对此问题进行探索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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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在国务院,其实我倒觉得应该设在全国人大,但是一些人担心全国人大无法组建和管理好这个重要机构,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
我们可以从委托代理链来分析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的委托代理链是:
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委托代理链总共有4个环节。
委托代理链越长,委托代理的效果就越差,最初委托人的利益就越难得到贯彻实施。要提高委托代理的效果,就要尽可能地缩短委托代理链的长度。如果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会把委托代理链的长度减少一个环节,从而提高委托代理效果。
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链是:
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委托代理链总共有3个环节,比前面少了一个环节。
也即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委托代理链会缩短一个环节,如果仅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委托代理的效果应该会改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能够得到保障。
这只是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分析得出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案,实际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有人认为全国人大的功能和能力有限,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等不足,且需要换届,不太稳定,从而把国资委设在全国人大未必合适。到底采用哪种方式比较好,需要深入研究。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都归民众的代议机构如国会、议会、地方议会等管理,或者国会、议会、地方议会参与管理。在美国,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是由地方的议会来管理的。而在挪威,国会则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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