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君:给师涛的命运把把脉
(博讯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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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师涛先生已被检察院批捕,罪名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师涛的量刑弹性很大。
根据我的经验,谈谈我的看法,首先,通常被检察院批准逮捕,90%以上就要坐牢了,现在看了,若没有“大人物”或强大势力的干预,师涛将不的不面对现实,问题是师涛 (博讯 boxun.com)
的态度很重要,在未来的提审和审讯期间,不要多表达看法,对检查管和法官表达看法好无益处,他们只会执行上峰的意思,很冷血。
有关政治方面的罪(反革命罪),一审是中院,二审是高院,其实是高院先“内审”,上诉也没用,我的案子就是这样的。我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最后我被判三年。“反革命”罪通常三年起步,所以师涛可能会判三至五年。三年是个坎,上了三年,就跟十年区别不大了,会失去朋友,妻子也不会等三年,我就是在狱中离婚的,所以要做好思想准备,妻子也没理由等三年啊,理解了就好。
在看守所可能半年内不让通信,而且非常难过,失去自由的滋味比死还难受,还有就是思念家人,等候判决也是很难熬的。
在看守所一天只有两顿饭,上午十点,下午四点,然后就没了,希望师涛的家人能送点钱,可以买点吃点,剩下的我就不说了,因为我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到明年,期限还没到,关于看守所和监狱的情况,本人将来有机会再说,现在说,就与师涛同罪了。
愿上帝保佑师涛,愿师涛顽强地活下去,愿师涛的亲人们坚强,愿师涛的孩子不受惊扰。
本人申明:公安局政治保卫处阁下,本人没触犯法律,没有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2004年12月16日 广州
[email protected]
_(博讯记者:陶君)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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