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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判赔100万 段宜康:无可奈何
(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8月11日 转载)
指称前立委林沧敏上次彰化县长选举藉曲棍球协会诈领500万元,高院判段宜康、魏明谷连带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确定。段宜康说,真的无可奈何。
林沧敏与彰化县长魏明谷民国103年共同参选第17届彰化县县长,段宜康质疑林沧敏担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期间,涉嫌以假单据、假清册、伪造文书诈领公款。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段宜康、魏明谷赔偿林沧敏新台币30万元。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判决30万元偏低,改判段宜康、魏明谷连带赔偿林沧敏100万元。另外,段宜康需删除脸书中相关言论,并与魏明谷登报道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段宜康等人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全案确定。
段宜康获知判决结果表示,真的无可奈何。
两天前,前台联党立委黄文玲不满立委段宜康指她与林沧敏共用蓝营金主,向法院起诉求偿。二审判决段宜康应赔偿新台币20万元并于脸书刊登道歉启事,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段宜康判赔20万元确定。
段宜康表示,这两起案件的刑事判决,一个无罪,一个不起诉,最后却栽在民事庭法官手上。
他表示,有关曲棍球案,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及总教练都承认伪造单据、伪造选手签名,侵吞数百万公款,这种运动团体的理事长不能批评。
来源: 中央社
(博讯 boxun.com) 4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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