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失联24日,警方无作为,妻子申请复议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8月0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李和平自2015年 7月10号从大兴区家中被强制带离.我北京、天津两地多处找寻未有任何警方公开声明对此事件负责,现李和平“被失踪”日期已达15日以上。
且仍在继续,而作为李和平住所地、案发地的属地派出所博兴路派出所竟然在亲属报案后不作立案调查,作为属地公安分局的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竟然对李和平被 “警方带走”一事称不知情,导致李和平众亲属寻求司法救济无门!
光天化日之下李和平被“警方”人间蒸发,我认为大兴分局及博兴路派出所相关警察严重违反了警察职责和对辖区内居民的安保义务。
特提出复议:要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对李和平失踪一事立案调查,核实采取强制措施的办案单位、强制措施性质、羁押地点,书面告知我本人,并对属地分局及派出所相关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行政复议申请书》全文请见: http://card.weibo.com/article/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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