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园砍伤23小学生案一审被告获死刑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12月13日 转载)

12月18日,河南光山县,闵拥军的结婚照。新京报侯少卿/CFP

12月18日,河南信阳光山县邹棚村闵拥军的父母向记者讲述儿子的病情,称儿子并没有受东方闪电的末日蛊惑,他们不知道东方闪电教,儿子也没有接触过,案发时儿子是癫痫症发作跑出的家。新京报侯少卿/CFP
 12月15日,河南信阳,受伤学生在医院进行救治。受伤学生家长展示被血染红的血衣。河南光山县14日发生的小学生校园被砍伤事件中,22名小学生被砍伤,1名老人危在旦夕。在发出这一消息后,光山县当地封锁消息,官方集体失声。CFP[河南光山“冷对”23名小学生被砍伤事件]
 受伤学生张萌的家人在展示张萌当时所穿的衣服。河南光山县14日发生的小学生校园被砍伤事件后,光山县当地封锁消息,官方集体失声。[河南光山“冷对”23名小学生被砍伤事件]
 12月16日,河南光山县中医院,从外地赶回的母亲与儿子魏翔在医院重逢,看着儿子头上被缝合10多针的伤口,声泪俱下。在这起事件中,魏翔头部被砍伤,缝合10多针,羽绒服也被砍破,留下一条长长的窟窿,衣服上满是血迹。CFP[河南光山“冷对”23名小学生被砍伤事件]
河南信阳光山校园杀人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死刑
大河网讯 12月13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获悉,“12·14河南光山校园杀人案”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3年6月27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闵拥军受“世界末日论”的影响于2013年12月13日23时许,离家外出游走。次日7时许,闵拥军行至光山县文殊乡陈棚小学大门斜对面被害人向家英家中要求烤火,向家英称屋内没有柴禾,闵拥军十分恼怒,拿起向家英家中的菜刀朝向家英头部连砍两刀,致向家英倒地。闵拥军以为向家英已死亡,遂想既然已杀人,就再到学校将学生杀一片,而后闵拥军持菜刀冲入陈棚小学,见学生就砍。闵拥军共砍杀二十四人,其中致向家英和七名学生共八人重伤,十一名学生轻伤。
2013年12月1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认为被告人闵拥军持刀朝被害人向家英及二十三名小学生的头面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攻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闵拥军虽经鉴定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其共砍杀二十四人,致八人重伤,十一人轻伤,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尤其是对多名无辜小学生实施砍杀行为,使多名孩子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给二十多个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和心里负担,引起在校学生的极度恐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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