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彰显力量:维权律师王全璋提前获释后发声/视频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06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2013年4月6日凌晨1点多,广受关注的因开庭辩护被“司法拘留”的维权律师王全璋,在全国律师的施压下,提前获释,但法院并未承认自己的错误,4月6日凌晨,靖江巿法院官方网站刊登消息称,王全璋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实施拘留,但鉴于拘留已起到惩戒作用,继续拘留已无必要,故决定对王全璋提前解除拘留。,遂决定于4月6日提前对其解除拘留。

据刚刚获释的律师王全璋说:当日,他是对自己交给法庭的文件拍照留档,警号为326113的法警冲上来粗暴的抢走手机,审判长王平在庭审结束后,命令法警把王全璋关到法院的小黑屋子,无任何手续。
视频:对刚获得自由的王全璋的采访
一小时后王全璋被关押到会议室,警号为326113把给王律师的谁打掉,不让他喝水,审判长王平大声呵斥他,王律师说:靖江法官王平是他见过的最狰狞的法官。
4日凌晨零点45分,法院一帮法官和便衣,向王全璋宣布以“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为由进行司法拘留。
据留后,王全璋律师被带上手铐带往看守所,警号为326113的法警,将手铐故意往里扣,致使王律师至今手腕被铐的伤痕和没有消失,“今天早晨凌晨一点多,晋江法院以在拘留所表现良好为由释放了我”王全璋律师说。
王律师还介绍道:在拘留所,他没钱买早饭,是一个因吸毒进去的少年犯给了王律师一个咸鸭蛋,让他极为感动。他说,里面的被拘留人员也不解的问他:律师怎么也被抓?拘留所长还不错,王律师被允许抗诉,他挑了一本道德经看,他说:为王登朝辩护时,看到王登朝也是读的道德经。
王律师说:4日晚上10点多,法院法官来提审他,说:我们靖江出名了!这句话让王律师很兴奋,给他极大的信心,他知道外界已经开始介入,和声援。
王全璋律师说:他没有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他出于职业习惯拍摄文件,他认为他在行驶职业职责,他说:及时我违法了法庭纪律也不应被拘留,拘留制度存在的巨大黑洞!司法黑洞!我被拘留,不是我的耻辱,是靖江的耻辱,是法院的耻辱,是流氓法院用流氓的方法在践踏司法!
王全璋说:他没有料到,有这么多网友,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在为他呐喊,声援,他说绝对没有想到有这么多网友到了靖江来声援,拘留所所长昨夜最后找他谈话,释放了善意,赞扬了王律师的信念,并传达决定:法院处理并无过错,鉴于你在拘留所表现良好,提前解除拘留。他今日凌晨被放出来,晚上看到这么多人声援,他哭了。
他感谢全国网友,他说这个时代不是由少数精英集团说了算的时代,而是全体公民的时代!!
王全璋最后说:他的遭遇让他明白:法院作为司法的最后防线,一旦失守,将更使执法机关肆无忌惮,法盲舞弄司法,将逼迫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民众走上街头。
朱丹还说,开庭前靖江市看守所领导与靖江市法院法官都曾奉劝她解聘北京律师,让本地律师介入辩护。
据刑诉律师毛立新在微博上说:明天(7日)下午,王全璋律师将出席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将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澄清相关事项。
财新网在他们对此事件的采访报道中也证实了王全璋的说法。
以下是财新网报道: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引起舆论热议的北京律师在江苏出庭时被司法拘留事件,有了戏剧性变化,王全璋律师已于今日凌晨获释。
4月6日凌晨,靖江巿法院官方网站刊登消息称,王全璋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实施拘留,但鉴于拘留已起到惩戒作用,继续拘留已无必要,故决定对王全璋提前解除拘留。
然而,就在此前的4月5日晚间11时多,来自中新网的报道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法院已会同靖江市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调查王泉璋律师被司法拘留事件,并称,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孰料两小时后,王全璋律师已经获释。
4月3日,靖江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朱亚年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出庭为朱亚年做了无罪辩护。
财新记者获悉,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下午4时多休庭。休庭后,王全璋被主审法官留置,后被法警带走。
4月4日,王全璋律师因涉嫌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十天的消息传出,引起网络热议。面对不断发酵的舆情,当日下午5时许,靖江市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王全璋在庭审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靖江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
靖江市法院语焉不详的回应,不但没有平息外界的疑问,反而触发了更为广泛强烈的质疑。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多位委员以个人名义联合发声,对王全璋被拘表示强烈关注。更有不少律师前往靖江表达抗议。
与之前模糊不清的回应相比,在中新网后来的报道中,靖江市法院的介绍较为详细。报道引述法院说法称,庭审中辩护人王全璋多次打断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的讯问,扰乱法庭正常的审判活动,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并训诫;此外,王全璋还用手机拍摄,被法警暂扣手机,后法院网管员发现手机显示“云录音”状态。庭审后,审判长将王全璋留置谈话,要求王全璋提供手机开机密码遭拒。
不过,靖江巿法院并没有应外界要求公布相应的证据。
靖江市法院认为,王全璋的行为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第250条,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北京律师张磊认为,即使靖江法院所述全部真实,王全璋律师的行为也不构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在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条款中,对此行为的处罚是没收(录音)存诸介质。只有对导致法庭审理无法进行的行为,才处以强制带出、罚款、拘留等措施,而且还要有警告的前置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庭审中,如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
被告人的女儿朱丹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否认王全璋曾与主审法官发生过任何争执。关于拍照,朱丹说,庭审结束前,王全璋对一份事先没有留底的证据材料进行拍摄,被审判长制止。
据朱丹介绍,法院此前曾拒绝一名被扣押律师执业证的河南律师以亲友身份出庭为她父亲辩护。庭审伊始,王全璋和她的父亲朱亚年均提出申请审判长王频、审判员缪琴奇回避,被驳回。
朱丹还说,开庭前靖江市看守所领导与靖江市法院法官都曾奉劝她解聘北京律师,让本地律师介入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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