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0万平方米违建有重大安全隐患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3月28日 转载)
来源:北京晚报
副市长陈刚说:
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健全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要看住路口,管住现场;要管住经营,冻结交易;要停止服务,禁止补偿。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在本市违法建设中,经排查有140万平方米的违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拆除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本市持续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特别是2011年“4·25”重大火灾后,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签订责任书,将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和消除安全隐患作为“打非治违”重中之重的任务贯彻落实,违法用地建设活动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度下降。但是,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数量巨大,新的违法建设在一些地区仍屡禁不止。
据悉,在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上,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用地内、低密度居住区中,已经形成了大量的违法建设,全市河道、行洪区中也存在相当数量的违法建设。
实现违建0增长
副市长陈刚说,本市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运动,工作目标是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同时,分阶段逐步拆除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
据悉,本市将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对专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各区县主要领导作为本地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第一负责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
拆迁违建0补偿
陈刚强调,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在进行拆迁时一律不得给予补偿,同时,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停止给违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各区县、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支持和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各区县、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队伍,负责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劝拆”、“帮拆”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各街道、乡镇、村委会及物业公司要看住辖区路口,禁止违法建设的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入现场。
违法建设0交易
陈刚要求,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商务、质监等部门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结合年检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城管执法局应通知住建委冻结违法建设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使之不能交易。此外,各区县政府要每周上报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的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将全市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启动约谈、诫勉谈话等行政问责机制。组织部门要将制止违法建设的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本报记者 轩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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