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政府=小偷?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7月10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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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南通市农业龙头企业新园鸽场法人代表戴宝健,2011年4月遭遇政府非法暴力拆迁。鸽场占地6亩,种鸽14000对,外加食品生产加工线一条,政府拆迁只给区区78万补偿,还不到我投资的六分之一。
通过维权,政府承认我企业的价值远远不止78万。同意对我进行二次补偿,但在种鸽的赔偿上,居然提出两条奇怪的理由:
一、我原有的14000对种鸽,对方只赔偿3000对,依据是3000对种鸽通过三到四年的繁殖就能达到14000对的规模;
二、种鸽不能照原有的价值赔偿,依据是2008年北京四个打工人员偷吃了某科研单位的天价葡萄,后经法院审理,只赔偿了葡萄的普通价格(原因是这个科研单位未设围墙,小偷不知道这个葡萄的价值是多少)。
我首先佩服官员们理论水平奇高了,居然能找到这种理由和依据,但不知政府是否知道,种鸽生产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的模式,而是要付出脑力和体力的双重劳动才能培育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优良品种,此中的付出和辛劳是别人不可能知道的。
另外政府总不能把自己和小偷画等号吧!民工偷葡萄吃是他们不知道每颗葡萄价值一万多元,如果知道打死他们都不敢偷吃。而你们政府知道,我的鸽场是每年都要承担市科技局的科研课题的,种鸽的价值你们也是知道的。两者怎么能同日而语,相提并论呢?
最后希望政府能拿出最大诚意,不要再把自己和小偷来作比较,以免百姓误会:政府=小偷?小偷=政府?被天下人耻笑。
戴宝健1300355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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