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5月09日 转载)
自由亚洲电台2012-05-09报导
(博讯 boxun.com)
中国民政部宣布,将对全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放宽民间社团审批。消息说,有关的措施已经在广东省首先开始,广东从今年五月开始,把以前对民间社团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专家认为,有关的改革对培育中国民间社会作用很大,但也有可能引起官方一些机构的反弹。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星期一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举行了一个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将对现行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广东的南方都市报报道说,民间社团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是取消所谓的挂靠制度,改变对民间社团的双重管理体制。
报道说,今后将建立统一登记,依法监督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需要完成现行的三部行政法规修订。
他透露,有关的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
据报道,民间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已经在今年一月一号率先在广东省进行。
广东媒体报道说,从五月一号开始,广州市将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除了四类明确需要提前审批的情况之外,其他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表示,这个新的措施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形成有重要意义。
“那当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具体做的时候会产生什么问题就不知道了,特别是政党性质的社团它是否划在里面就不知道了。一般的社团有些是专业性的、行业的、经济方面的研究会,或者是协会是不是准许办?关键是它的体制当中是不是真正地开放,如果它兑现宪法上规定的结社自由的话,那当然是一个进步。”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四类需要提前审批的民间组织,包括教育、培训、卫生和博物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星期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长李立国表示,政治和人权类的民间组织登记和其他类相同,没有特别的限制。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者王军涛博士表示,虽然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不能算是政治体制改革,但这一举动对中国社会发展非常重要。
“注册登记也不能说明有结社自由,因为结社自由是政府不能取缔的,取缔要有合法程序,这点显然中国没有承诺。所以这离结社自由还差得很远;第二,即使有了结社自由,没有选举及民主政治也差得很远。但是毕竟走出了这一步使得中国民间社会有个更大的空间,能够发展。”
另一方面,孙文广教授虽然对官方的这一举措表示欢迎,但他对新措施能够顺利落实却抱怀疑的态度。
“政治改革研究会可以吗?或者经济改革研究会,当然如果都可以的话,对以前一些持不同政见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拭目以待了。因为共产党过去对所有的事情它都要管。而且管得死死的。比如集会,这本来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你真要聚会的时候就知道了,它不批准,那么就变成你是非法集会。现在结社有没有这个情况就看它的条例,看规定。”
事实上,广东省从今年一月一号开始实行民间社团登记制改革之后,拥有近千万人口的广州市,在四个多月的时间内,只有二十四个登记个案,大多为异地商会和公益服务类组织,显示当地并未出现民间社团成立的所谓“井喷”行情。
王军涛表示,分析说,虽然国务院公布了有关的改革措施,但具体落实之时却可能遇到官方机构的反弹。
“单位的反弹会更大。第一类的跟老百姓直接打交道,更不好管理了;第二类就是维稳部门,一旦老百姓有结社权之后,公安局、维稳办、甚至卫生口、工商口都会感到压力。都是基层的;第三类就是传统的共产党的扶植的或共产党建立的社团,它们会有压力,因为类似的功能性的社团起什么作用呢?它的社团就难以存在,因为它的存在就成了不必要。我觉得这三类组织会有反弹。”
王锦涛表示,中国宪法中规定了人民结社自由的权利,但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通过审批制度限制这一自由。
他说,人类历史上只有共产党国家实行由上至下彻底控制社会组织,使得民间社会和公民社会发展极为困难,而一个成熟的民间社会是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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