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长影响中院开庭,南通法官办案如同儿戏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29日 转载)
作者:倪文华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2月22日上午9点15分,公开开庭审理陆国兵等诉南通市规划局一案,众多拆迁受害人按时赶到法院声援,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博讯 boxun.com)
一、 审判长迎合区长,重开会轻开庭
开庭时间已过,但合议庭审判长王锡民迟迟未到。直到上午 10点,王锡民审判长才赶到法庭宣布开庭,已经晚了45分钟。如果上诉人晚到20分钟,就要按撤诉处理,但法官迟到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南通中院审判的严肃性已经沦为一句空话。
上诉人陆国兵的代理人倪文华责问王锡民法官:“请王法官如实说明,为何开庭迟到?”王法官理直气壮地说:“崇川区葛区长来我院开紧急会议。我参加了。”倪文华说:“葛区长来你院,你就可以不顾开庭,而去参加开会吗?葛区长的会议重要,还是开庭重要?”王锡民法官继续为其迟到45分钟开庭辩护,说:“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倪文华指出,法院一方面出具了开庭传票;另一方面又说可以不开庭,显然是自相矛盾,且有损于司法的权威性。由于王锡民法官的迟到,耽误时间,审判过程不再按部就班,而是敷衍了事。法庭没有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不宣布法庭纪律。
代理人倪文华认为,既然法院向诉讼参与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就应当准时开庭。王法官因开会而迟到45分钟开庭,还满不在乎,如此办案如同儿戏,法律的严肃性何在?况且,南通中院系市级司法机关,而崇川区葛区长仅仅属于区级行政机关的干部,二者没有隶属关系。令人不解的是,王锡民法官为什么不顾开庭,而去迎合葛区长?南通地区的行政干扰司法,如此严重,可见一斑。
二、南通中院视频设备只是应付检查
开庭前,倪文华请书记员打开视频设备,法官说,视频设备不能用。倪文华说:“既然不能用,为何放在上诉人桌上?”书记员解释说:“这是摆设。自装上视频后从来没有用过,只是为了应付省高院的检查。”对此,书记员还重复了一遍。
三、 书记员未能如实记载庭审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倪文华发现笔录上载明是9点30分开庭,就对书记员说:“传票规定是9点15分开庭,而实际开庭是10点,审判长王锡民迟到45分钟。你为何不如实记载?”书记员说:“你可以改过来。”倪文华说:“你有如实记载的义务,必须由你自己改过来。”书记员无可奈何只得改写为10点开庭,企图掩盖审判长王锡民开庭迟到45分的违法事实没有得逞。
四、问王法官:是谁影响了司法公正?
早在2008年4月8日,南通中院行政庭审判长王锡民取消了倪文华的代理资格。理由是,倪文华的博客影响了司法公正;同时,未告知诉讼委托人可以另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如今,仅仅为了参加有葛区长在场的会议,而使中院的法庭审理延迟了45分钟。这正常吗?
请问:南通中院行政庭法官王锡民,究竟是倪文华的博客影响了司法公正,还是因为你与区长一起开会使庭审不能正常进行,而影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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