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娣: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法官让老百姓不放心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7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朱金娣
2011年11月15日下午一点四十五分,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沈金宝,沈佳君与上海浦东新区建交委,就拆迁许可延期一案.由胡玉麟担任审判长,毛幼青,沈慧芸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法官宣读了法庭纪律,原告提出对审判长回避,理由是审判长胡玉麟多次开庭审理原告的民事,行政案件,体现出司法不公,故而提出回避申请,休庭后再次开庭要求行政复议,均被驳回。在审查两名人民陪审员的资质和证件时,同样提出回避和申请复议,而且都需要书面答复书.之后,继续开庭. (博讯 boxun.com)
行政诉讼本身就是证据倒置,原告处在弱势之中.如果,法庭法官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加上缺少正义感,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就会影响到司法的公平,政义,就会使党失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法官的品德素质和文化水平是影响到司法是否公平、正义,而胡玉麟法官就缺少这一点品质,还有曹洁副院长的代答文书,胡玉麟法官都不能在法庭上解释清楚.这样的法官叫百姓如何放心!
控告人:朱金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路11号101室
2011年11月15日
(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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