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坐法院八十一天——司法何时能公正?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5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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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2011年11月15日讯)失地农民依法立案,用静坐法院督促法院依法立案的方式,呼唤法院回归职能,依法为民立案。可上海的三级法院装聋作哑.
失地农民在法院静坐八十一天了,每一天都在记录上海司法不公正,每一天都在记录上海三级法院的法官在渎职。
世界上每一个民主国家,公民都有诉权自由。我们中国自从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就明确了人民民主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那么作为国家机关的人民法院却不履行宪法的规定。而“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身为国家机关的法院,理应不折不扣执行“宪法”的规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和尊严,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依法剥夺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一切特权。
法律规定的明明白白,上海的三级法院为什么还要剥夺失地农民和成千上万的维权案件的诉权。其实质就是要保护那些违法失职行为和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人和单位。国家的职能部门法院,上海的三级法院主观上站在了保护特权、剥夺民权的位置上,那么法律的天平还会公正吗?
著名护宪人士冯正虎先生一针见血指出:“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只是奴隶。”一个公民被严重侵犯,向特权部门申诉、上访好比“老鼠求猫”求助法律,法律虽公正但执法者失去天平,草民还有什么路可走?
今天是失地农民在法院静坐八十一天的日子,为了诉权,为了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真正公民。失地农民的代表和上海维权人士代表第二十九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同时向中共上海市委集访反映上海公民的诉权,司法的公正大问题。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2011-11-14
(博讯 boxun.com) 42558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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