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不想要赔偿? 看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导的一场戏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9月05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沧海 [字体:大 中 小] (博讯 boxun.com)
8月29日,《参与》发表了题为《河南开封江帆身患癌症进京维权被截访人员打伤抛至郊外》的报道,9月5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至今重伤未愈的江帆。
据江帆介绍,2005年她将开封市教委和精神病院告上法院并取得胜诉,但奇怪的是虽然官司打赢了,但迟迟拿不到被告的赔偿,实际上被告在一审法院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判决之后就已做出两万元的赔偿。这三年半以来,这笔钱一直被扣在龙亭区法院。就在今年8月5日,龙亭区法院还精心导演了这样一场戏。时值奥运会召开前夕,大约是接到上级保稳定的指示,龙亭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华州“专程”来给江帆送这两万元赔偿费,同时还有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摄像,当江帆置疑诉讼费收取不公和赔偿费产生的利息时,这位张局长随即表示“钱给你送来了,是你不要。”马上将钱装回了包里。江帆气愤地告诉记者,“这分别是不想给,我怎么会不想要!”江帆起诉市教委属于行政侵权诉讼,按规定法院只应收取50元诉讼费,而龙亭区法院要收9710元,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还是收了江帆5000元的诉讼费,因无力支付昂贵的诉讼费,江帆只好接受了一审判决,放弃了上诉,没想到即使如此,连两万元的赔偿费也没得到。龙亭区法院院长赵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总是说,“是江帆自己不要这笔钱。”
2008年5月2日,江帆在北京遭到驻京办官员阴明中等人的毒打并被抛至郊外,之后北京马家楼派出所的警察对江帆做了笔录,并要求其提供伤情鉴定以做进一步处理,但负责截访的当地工作人员拒绝了江帆在京检查的请求,由于当时身上只有一百多元钱,江帆只好带着一身伤痛回到了开封。江帆深知当地政府连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都能操纵,因此不敢去医院看病,只有痛苦无助地躺在家中,默默地忍受着伤痛的折磨,至今四个月过去了,江帆仍感到头晕和腰痛,不能久坐或久站。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江帆的命运,督促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尽快执行对江帆的赔偿,开封市委、市政府依法惩办滥施暴力的驻京办官员阴明中等人。
江帆的联系电话:13937898367
_(博讯记者:杨逸)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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