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腐败已成民怨沸腾导火线
(博讯2006年1月08日)
香港苹果日报一月八日报导说,中国的司法腐败一直受到关注,法官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已经成了民怨沸腾的导火线。一名法学专家形容:「它(法院)本应该是一个解决纠纷的机关,却变成了制造纠纷的机关;它本应该是消除民怨的机关,却变成了积累民怨的机关。」
司法腐败的最典型案例是安徽阜阳中级法院五名法官集体贪污受贿案。该法院副院长、经济一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和两名经济二庭庭长,去年六月已因涉嫌司法腐败被阜阳市人大撤销法官的职务。据官方传媒报导,其中经济二庭庭长薛懿,多年来将一名打官司的农民欺诈至几近倾家荡产。
(博讯 boxun.com)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名区法院的副庭长,在一宗民事经济纠纷案中,为了一套住房的好处,竟违法立案、枉法裁判、出具假判决书。更离谱的是,在河南省新乡市,竟发生主审法官向案件当事人公然索贿,当事人被迫写下五万元「借条」。几年后,法官居然持「借条」到法院起诉案件当事人,要求其偿还「借款」。荒唐的是,受理案件的法院在被告方证明「借款」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判决其偿还「借款本息及滞纳金」等共计七十六万元,并要强制执行。内地法学专家指出,无论是司法不公还是司法腐败,归结到一点,都是由司法的不独立造成的,权力和金钱的影响使得法院和法官不再只对法律负责。
报导说,贪官们的忏悔表演,早已令人腻味。不过,在各大中央媒体的轰炸下,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前局长邵建伟四千多字的忏悔书,近期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四十八岁的邵建伟,去年十一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他的忏悔书中有一段文字相当精采,堪供仍在位的贪官们借监。
他说:「为了防止告状,防止被查处,我常看一些有关反腐败的案例报道,不是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而是想了解他们是怎么被查处的?为甚么被查处?以提高自己反查处的能力。特别注意协调处理好与主要领导、有关领导以及纪检部门的关系。在对待下属内部同志的问题上,一般采取稳妥留有余地的态度,对一些内部棘手问题的处理,宁右勿左。」
邵建伟唯一没想到的是,受他庇护的黑社会头目李满林,在一审被判处死刑时会心理崩溃,突然供出他来。而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又咬出了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
中央媒体大肆鼓吹邵建伟的忏悔书,说白了,只不过是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前审判贪官骚的一幕而已,如此抬举邵建伟,无非想给人一种幻觉:共产党的干部还是有良心的,像邵建伟这样,还是能悔过自新的。
实际上,从一名月薪只有四十元却能拒绝百元贿赂的警察,蜕变成受贿逾百万元的公安局长,邵建伟堕落的过程更有代表性:为甚么他能轻而易举地走向堕落,滥权、受贿?为甚么他的丑行没能受到制约、监督,没能被及早察觉、查处?更应该忏悔的,也许是这种体制吧。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中越边境执法腐败 走私猖獗 司法干部李国柱上访:司法腐败 人权何在? 特大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涉黑并司法腐败案(2) 特大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涉黑并司法腐败案(1) 中共司法腐败源于专制 立法腐败已成为中国社会新的“潜问题” 杜光:司法腐败和民主革命-周正毅案和《南方都市报》案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