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地位堪比薄熙来 盘点拒不服诛的中共权贵
(博讯2013年08月17日发表)
来源:美国
2012年8月,薄熙来之妻薄谷开来已被定罪。据中国媒体报道,薄谷开来当庭认罪:“我的罪行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同时谷向自己的律师、法官、公诉人表示感谢,因为“他们将黑幕展现在公众面前”。
美国《外交政策》副主编艾萨克(Isaac Stone Fish)认为,谷在庭审现场服从判决,并表示不上诉。由此看来,中国的审讯模式似乎在遵循苏联,尤其突出被告者哭诉恳求法律给予争取宽大处理的场面,以此更能表现国家法律不容亵渎的权威性。据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7月份报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庭审结束之际痛哭”,“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意图明显”。
薄熙来因涉嫌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7月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此推测,薄熙来庭审时的表现可能和其妻子一样,静默地服从判决也许是薄保护其家人的最好方式。
艾萨克表示,实际上中国高层贪腐官吏并非温婉顺从之辈,整顿惩戒该类人绝非易事。自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中国共产党仅审判过三位权势名望可以和薄熙来比肩的高级官员,而这几位人都经历了漫长复杂的审判过程。
陈良宇
2006年9月,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牵涉上海社保案“落马”,18个月后首次面对公众,出庭受审。陈曾托人转告代理律师:自己会争取好态度,但也希望律师能积极辩护。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表现得非常淡定,很少说话。一个比较戏剧性的场面出现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提出关于陈的弟弟倒卖土地这一问题,陈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分歧巨大,辩论激烈。此时陈良宇突然对辩护律师说:“你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最终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
陈希同
1998年7月,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一审之后,陈不服判决,辩称自己未占有对外交往中的礼物;对于玩忽职守,已经以辞职承担了责任,不应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提出上诉,后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江青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毛泽东妻子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过“四人帮”组织、领导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80年江青面对控告肆无忌惮,拒不认罪,公然咆哮法庭。在辩护发言中,江青未做辩护,而是利用辩护的机会,继续攻击污蔑国家领导人和法庭工作人员。江声称:“你们逮捕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丑化亿群众民。”审判员打断她的发言说:“我们是代表人民审判你的。”江青立即反唇相讥:“你代表人民,你知道什么是人民?你还是戴上假面具吧!不然,太丑了!”江青最终被判死缓,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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