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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月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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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警法》实施一周年 日本强化联演坚决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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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允许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使用武器的《海警法》施行到今年2月1日满一周年。过去一年,中国海警船只驶入日本领海的频率创下历年来的新高。专家表示《海警法》的规定与国际法不同,中国海警船在争议海域出入易造成武装冲突,日本应强化伙伴关系制衡中国。

在离越南海岸210公里的南中国海上,从一艘越南海岸警卫队的船上看附近的中国海警船。(2014年5月14日)

中国允许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使用武器的《海警法》施行到今年2月1日满一周年。过去一年,中国海警船只驶入日本领海的频率创下历年来的新高。专家表示《海警法》的规定与国际法不同,中国海警船在争议海域出入易造成武装冲突,日本应强化伙伴关系制衡中国。

中国强行在争议海域执法 2022年2月1日为中国施行《海警法》满一周年。中国《海警法》规定,在中国声称的管辖海域内,当外国组织或个人不服从中国指令时,中国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武器。出现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的中国海警船有的搭载了类似机关炮的装置。 去年一年中,中国海警船只驶入日本领海累计共40天、创下历年来的新高。中国海警船在包括领海外侧在内的活动从未中断。 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1月19日在记者会上严肃地表示:“虽然隶属于海警局的船舶动向没有大的变化,但现场情况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日本政府质疑中国《海警法》和国际法的整合性,对于中国海警船在争议海域履行职权表示不满。 前日本海上保安大学教席,明治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鹤田顺(Jun Tsuruda)表示,日本政府认为中国《海警法》的规定与国际法并不一致,是问题所在。

前日本海上保安大学教席,明治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鹤田顺

他对美国之音说:“例如《海警法》第三条有关中国管辖海域及其上空的适用范围,虽然没有规定管辖海域的具体定义,但是按照2016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管辖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其草案中也有几乎相同的规定。” 鹤田顺指出,《海警法》的规定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同,提出了自己的海域主张,其所造成的海域争议让日本感到棘手。 台湾当代日本研究学会第一副会长陈文甲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国自称海岸线长达18,000公里,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可主张的管辖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但是这些所谓的管辖范围大多与周边国家存在领土与主权纷争,也就是所谓的争议海域。 陈文甲说:“日本认为早在1895年之前,日本经冲绳县政府多次实地考察后,认定尖阁诸岛为无人岛且未有受清朝或其他国家统治的痕迹,1895年1月14日通过非公开的内阁会议将尖阁诸岛以‘无主土地先占’的规则,纳入领土范围。二战后经过美国托管20余年,于1972年移交给日本新成立的冲绳县进行管辖;同样的在南中国海,中国宣称拥有主权的主张也受到区域内国家的及域外大国的否认,尤其菲律宾与越南对中国声称的九段线说法一直抱持反对的态度;其他在黄海上与韩国及北韩也存在争议海域。” 陈文甲指出,各当事国根本不认同中国可以依照《海警法》在争议海域履行职权。过去一年来中国罔顾国际规范,执意在该等海域维权,招致反对是必然的,甚至可能引起海上纷争。 日中装备实力差距大 2021年1月31日清晨,两艘中国海警局船只在尖阁诸岛海域航行,逼近日本船舶,遭到日本海上保安本部警告,要求驶离。 对此,日本官房长官松野博一在2月1日的记者会上说:“对反复驶入领海感到非常遗憾。在做到警戒监视万无一失的同时,将冷静且坚决地应对中国”。 日本防卫相岸信夫也在记者会上强调:“不能允许针对我国(日本)固有领土尖阁诸岛的行动。” 对于中国施行《海警法》满一周年,岸信夫表示:“不论施行前后都在关注中国舰艇的动向,将继续进行警戒监视。” 台湾当代日本研究学会第一副会长陈文甲表示,中日关系在美国印太战略成型后愈发恶化,其原因乃中国持续提升其军事建设,并不断地增加突破第一岛链直达西太平洋的频率,控制第一岛链水域的意图甚为明显,而日本系第一岛链中围堵中国的关键。

中华民国当代日本研究学会第一副会长陈文甲

他说:“从2012年之后,日中就因为尖阁诸岛的主权争议而关系恶化,因此中国利用《海警法》加强在尖阁诸岛的执法行动,除了传统上的领土主权问题外还牵涉到安全问题,而尖阁诸岛也是中国突破岛链封锁的地点。《海警法》实施后,中国为了彰显对尖阁诸岛的主权,几乎是常态性的在该海域外围保持3、4艘海警船舰,并追逐在附近作业的日本渔船,引起日本海上保安厅船舰前往驰援。” 陈文甲指出,一旦双方船舰短兵相接,中国可能依照《海警法》中规定的职权对日方船舰使用武力或冲撞。虽然日方已在近十年加强装备,但是中国海警船的吨位远大于日本海上保安厅船舰,日本为了保护保安厅船只,可能出动海上自卫队支援,届时中国海军船舰必将驰援,进而造成双方的军事冲突。 自从日本在2012年度将尖阁诸岛国有化开始,海上保安厅已扩充配备至51艘大型巡逻船,预估到2025年度将增至81艘。考虑到加强包括尖阁在内南西诸岛防卫力,海上自卫队也开始加强部署新型护卫舰等装备,构建54艘护卫舰和22艘潜艇的体制。 目前日本海上保安厅与自卫队的预算均持续增加,但与中方的装备增长速度相比仍然差距甚大。据2020年底数据显示,中国海警局拥有131艘最大排水量1000吨级以上的船只。日本自卫队高层表示:“中国船舰的增速惊人。日本人员方面也不足。” 对此,明治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鹤田顺表示,日本海上保安厅扩充编制与装备的速度与规模不可能与中国相比,因此日本必须提高应对各种局势的能力。因为根据中国《海警法》中明确规定的海警组织形式和权限,中国海警可视为兼具海上执法机构和军事机构的双重功能,而且从外部无法判断中国海警的实际状况。 他说:“由于在争议海域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要判断进而决定以海上执法活动还是以直接涉及军事安全活动处置,其实不容易。即便如此,日本没有坐壁上观的选择,无论是海上执法活动,还是国家安全活动,我们都必须更加谨慎并充分地应对。以尖阁诸岛来说,日本需要事先掌握周边海域可能出现的情况,确保每一种假设情况发生时都有能力妥善有效的应对。有些情况需要政治决策,有需要在危急情况下做出决定的政治承担,而且也需要厘清什么样的情况才是‘危机状态’。” 鹤田顺指出,中国海警试图混淆对方的判断、拖延对局势的反应、以模棱两可来取得优势,是日本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加强联合军演 日本防卫省高层指出,中国《海警法》使各国提高了警惕,因此对中国而言也有所损失,强调“中国的弱点在于没有伙伴”。 日本近1年数度与欧洲各国舰艇在日本周边开展联合军演。英国派遣伊丽莎白女王号航母打击群长期部署在西太平洋,法国、德国和荷兰也出动了舰艇与美军、日本自卫队等实施联合军演。 此外,越南与菲律宾强烈反对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扩张行为,澳大利亚更与英、美成立印太地区第一个军事安全合作伙伴关系AUKUS,计划引进核动力潜艇以牵制中国在其印太地区的扩张行为。 台湾当代日本研究学会第一副会长陈文甲认为,南中国海议题近年白热化之后,以美国为首的印太区域诸国的介入强度越来越大,日本已放弃美中之间扮演关键第三者的政经分离模式,转而协助美国联合主要国家,共同建构区域联防,加大对中国的战略吓阻。 他说:“岸田政权为因应《海警法》的法理威胁,确保日本国家安全与利益,必然积极执行美国对中国实施‘离岸制衡战略’(Offshore Balancing Strategy),全力配合美国在东中国海、南中国海、西太平洋及印度洋,连结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及欧盟的战力支持,藉由联合军演提升盟国的责任,分摊美国在印太区域的军力投入。” 陈文甲指出,美日同盟是美国最坚实的伙伴关系,现今美国也希望日本在印太地区担负更重要的角色,日本今后将更加积极联合国际伙伴对峙《海警法》造成的威胁,也使日本与岸田文雄个人在国际舞台上更具份量。 明治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鹤田顺表示,为防止中国继续在邻近海域进一步“以武力改变现状”,除了联合演习之外,日本需要在外交、军事和海上执法等各个领域开展国际合作。 他说:“虽然美日等国都曾对中国的行为有过许多正式的外交抗议,但事实证明,仅靠口头沟通,很难缓解或阻止中国已经在进行或是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看来当局强势到无法沟通。因此,不仅是四方安全对话(Quad)的成员日本、美国和澳大利亚,连欧洲国家近年来都对亚太的争议海域感到紧张,因此他们愿意派遣军舰参加联合军演。我认为这是很重要的指标,应该继续这样的合作并延伸到更多层面。”

转载自 美国之音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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