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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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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不管 中国新规:播音员主持人商业代言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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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整治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又出新规,不但高举“政治”两字,还明定播出机关要规范播音员、主持人的言行;播音员、主持人参与广告代言、商业推广、网络带货等商业活动,须经所在播出机构批准。

中国官方整治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又出新规,不但高举“政治”两字,还明定播出机关要规范播音员、主持人的言行;播音员、主持人参与广告代言、商业推广、网络带货等商业活动,须经所在播出机构批准。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官网26日发布的消息,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不断强调政治两个字。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始终把“政治素质培养”作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始终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努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稳妥把握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

另外,《意见》还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播音员、主持人,自觉抵制名利诱惑和低俗庸俗媚俗,净化“交际圈”、“朋友圈”,始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爱岗敬业,塑造良好公众形象,做德艺双馨的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

《意见》还提到,播出机构要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言行,明确要求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参加有损媒体形象、自身形象的活动,不得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做出不当举止。

同时,各播出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对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订立管理原则和审批流程。播音员与主持人参与广告代言、商业推广、网络带货等各类商业活动,须经所在播出机构批准,新闻栏目播音员、主持人参加此类活动要从严把关。对因自身言行不当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播音员、主持人,视情节轻重要即时做出相应处理。

责编:郑崇生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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