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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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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三年 首例家庭收养获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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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2019年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后,由于相关法令配套不足,全台第一个同志双亲家庭等了三年,近日终于获得法院许可得以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子女。

围爸和喵爸把争取领养过程点滴纪录与网友分享。(截图自围爸喵爸的亲子日常)

台湾在2019年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后,由于相关法令配套不足,全台第一个同志双亲家庭等了三年,近日终于获得法院许可得以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子女。台湾承认同性婚姻后,有超过六千对同志伴侣登记结婚,目前仍有五个已收养无血缘关系子女的同志家庭仍在等待法院裁定,或声请释宪。

“彩虹平权大平台”4日在脸书分享消息:法院裁定许可,全台第一个同志双亲无血缘收养家庭诞生!法院裁定许可昵称“喵喵爸爸”的同性恋者“收养声请”,正式成为小名“肉肉”的孩子,成为在法律上的另一个爸爸。

粉丝页“围爸喵爸的亲子日常”也贴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裁定书提到,依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每一儿童均享由不因儿童、父母身份地位不同而受到歧视的权利;裁决并提到,《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同婚专法)并无禁止收养养子女,不宜作否定或歧视文义的解释,判决裁定收养生效。

同志家庭收养无血缘子女首例判决。(截图自围爸喵爸的亲子日常)

喵爸列出收养时间序血泪史,从2016年5月第一次联系社工、初次访谈,2019年1月接到宝宝,中间经过等待裁定、释宪、召开记者会。在多方奔走努力下,台湾同志家庭第一个收养无血缘关系子女终于美梦成真。可惜的是,这个裁定的效果只对诉讼的当事人成立,没有通案的法律效力。

“彩虹大平台“执行长吕欣洁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如果又有一案也到了法院,法官或是律师可以援引这个案例的解释,请法官或是司法事务官裁定。因为我们法律规定每一个都是个案,一定要回去立法调整。”

台湾同婚现状 婚姻内不得领养无血缘关系子女

根据台湾现行同婚专法第20条,同性配偶只能收养配偶之“亲生子女”;导致已婚同志无法一起收养无血缘关系子女(包含共同收养、接续收养)。

“彩虹平权大平台”、“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与“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一直在为同性配偶无法共同收养子女的问题进行修法研议和倡议;同时组成律师团,协助喵喵爸爸三组同志收养家庭争取权益。

这三组家庭有同样的共通点:其中一方都是以“单身身份”收养子女,同婚通过后跟伴侣结婚,但因为同婚专法的关系,同性配偶却不能一起收养这个孩子,成为法律上的一家人;非养父母的一方被迫走上司法救济,向法院声请收养“配偶的养子女”。除了喵喵爸爸成功外,另两组家庭在日前都已被一审法院驳回,进入抗告程序。

台湾第一个同志收养家庭获得法院许可。(截图自彩虹平群大平台脸书)

这还是台面上愿意挺身而出的案例,已经收养无血缘关系子女的同志家庭另外仍有3对不愿曝光。台湾从2019年同婚合法化后,目前有超过6700对同志伴侣登记结婚。根据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统计,大概有500多人咨询过“无血缘子女”的收养,现在在流程中还有4-5对的家庭。

吕欣洁:“现在如果是同志要结婚,如果去结婚不能收养,所以我们不会有同志婚姻里有收养的状况。现在所有同志家庭如果要收养小孩,你必须单身的方式,法律上不能有配偶。”

收养倡议诉讼律师团律师翁国彦在释宪声请书提到,“20条”侵害同志家庭跟子女平等权和家庭权。翁国彦指出,在异性恋家庭收养并没有血缘关系的限制,可是放在同婚家庭收养却受到限制,这是说不出理由的差别待遇。律师团认为,这有非常明显的违宪状况。

翁国彦:“家庭权、收养权这是生而为人,同志跟异性家庭一样,本来就应该要有的权利。另外,被收养子女他们现在的父母是同志关系,可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有非常紧密的家庭权利。在异性恋和同性恋家庭,他们的子女一样享有双亲的权利不该被剥夺或是有差别待遇。”

翁国彦认为,从子女最佳利益的观点,现行制度使得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同志家庭,其被收养子女权益受到侵害。他希望台湾的法院跟大法官应正视这些问题。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黄春梅 台北报道 责编 许书婷、何平 网编 瑞哲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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