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强夺台湾财产 外交部将提国际诉讼
滚动 中国大陆据台湾中央社30日消息,针对尼加拉瓜与台断交后,没收台湾所有当地资产并转交给中国的行为,台湾外交部当天发表声明指出,中华民国台湾前驻尼加拉瓜共和国大使馆的馆舍及财产,是台湾政府自1990年后合法购置的外交财产。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45条“遇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接受国务应尊重并保护使馆馆舍以及使馆财产与档案”及国际惯例,在台湾与尼国终止外交关系后,尼国应依国际法义务保护该馆舍及财产。
据台湾中央社30日消息,针对尼加拉瓜与台断交后,没收台湾所有当地资产并转交给中国的行为,台湾外交部当天发表声明指出,中华民国台湾前驻尼加拉瓜共和国大使馆的馆舍及财产,是台湾政府自1990年后合法购置的外交财产。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45条“遇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接受国务应尊重并保护使馆馆舍以及使馆财产与档案”及国际惯例,在台湾与尼国终止外交关系后,尼国应依国际法义务保护该馆舍及财产。
声明也指出,台湾曾依国际法洽获第三国代为管理台湾在尼加拉瓜的馆产,但是尼国违背国际公约竟然无理拒绝,导致台湾在时间紧迫情形下,只能决定象征性转售天主教会马纳瓜总教区。
因此,台湾外交部强烈谴责尼加拉瓜独裁政权不法动用国家权力,干扰台湾合法转移外交财产,进而侵占的作为,严正要求尼加拉瓜政府改正。外交部也表示将循正当国际诉讼,维护台湾外交财产,必使尼加拉瓜负担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
(责编:梒青)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