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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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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安法 :2021年88人被起诉 60人保释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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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2020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2021年全面执行。香港立场新闻年终统计显示,在国安法框架下,132人被捕,香港律政司共起诉 了88 人,涵盖四大罪行,当中有议员、新闻工作者,亦不乏普通市民。

香港_中国

88 名被告中,一半是 30 岁或以下,其中 7 人尚未成年,更有 3 人年仅 15 岁。未成年的 7 人全属“光城者”案,被指计划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弹,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或串谋恐怖活动罪。年纪最大的是今年72岁的黎智英和徐汉光。

报道称,翻开《国安法》,条例列明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共四大罪行。法例实施一年半,港律政司作出的检控,已涵盖所有罪行,最多人被控的为“颠覆国家政权”,共有 61 人次,包括 47 人初选案、贤学思政案及光城者案等。国安处亦动用国安法实施细则,9 月初要求支联会交出资料,邹幸彤等 5 常委其后拒交资料,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

据报道,年初,47 名参与初选的民主派人士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法庭进行四日三夜“马拉松式”保释聆讯,大部分被告还押近 10 个月,案件至今仍在提堂及申请保释的程序中轮迴。

下半年,矛头又指向《苹果日报》及支联会,两个机构先后停刊、解散,员工、常委遭起诉。

4 人被定罪 最长判囚 9 年

今年有 4 名国安法被告被定罪判囚,以 7.1举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旗电单车手唐英杰的案件最受瞩目,这是首宗国安法案件,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唐英杰被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罪成,共判囚 9 年。另一宗国安法案件“美队 2.0”马俊文案,法官最终判定马俊文“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且属“情节严重”,判囚 5 年 9 个月。20 岁的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两罪,被判监禁 3 年 7 个月,成为第三名被判囚的国安法被告。钟翰林说,“我认罪,我问心无愧。”

至于因去年六四集结案被判囚 9 个月的梁锦威承认“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被判囚 3 个月,当中两个月刑期与六四集结桉刑期分期执行,意味他加监两个月,总刑期为 11 个月。梁锦威也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认罪。”

报道又称,被控国安法、正候聆讯的 84 名被告中,只有 24 人获准保释,其余 60 人未审先还押,超过一半人还押超过10个月。

因悼念刺警案议案,被控“宣扬恐怖主义”等罪的 3 名港大生,同样获高院批准保释。除了上述条件,他们不得住在港大任何宿舍、不得参与港大任何学生会组织及担任任何行政职位。至于未成年的光城者成员,其保释条件更严苛,每周六须留在学校由老师看管、禁止转载或赞好时事帖文等。法官明言,此对家人及学校造成很大负担,变相令很多人失去自由。

有律师形容《港区国安法》是“艰难的一页“,看着当事人饱受还押之苦,不禁感到无力。但要做好分内工作

不仅是被告家属,被捕者也提醒自己好好生活,尽管他每天都忧虑,或许会有再被捕、甚至被控的一日。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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