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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2月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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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13个月 黎智英愿与六四受难者“分担重负 分享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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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3日被宣布刑期13个月。同期被判此罪一同受刑的还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前新闻记者和立法会参选人何桂蓝,两人分别被判12个月和6个月监禁。

被判“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3日被宣布刑期13个月。同期被判此罪一同受刑的还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前新闻记者和立法会参选人何桂蓝,两人分别被判12个月和6个月监禁。

当日,黎智英通过律师在法庭上宣读其亲笔信慷慨陈词:“我没有参与维园六四集会。我在记者前点燃蜡烛,是为了提醒全世界要记得和悼念,31年前在天安门广场,那一班将真相、公义和美善置于自己性命之上、并为此牺牲的年轻人”,“若悼念为不公而死的人是一种罪,就让我背负这种罪、承受这种惩罚吧!那我便可以与在六四牺牲的年轻人一同背负这份光荣和重担,继续追求真相、公义和美善。”

本月9日,黎智英与邹幸彤、何桂蓝一同被裁定“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此前3人均否定认罪。区域法官胡雅文在判辞中解释称,六四纪念晚会当晚黎智英现身维园,显然是为参与记者会和烛光悼念活动,其在六四祈祷会后呼吁市民用自己的方法悼念六四,又说要燃点烛光,反映他以行动争取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属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当日庭上,黎智英和邹幸彤否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邹幸彤和何桂蓝否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发表声明说,“香港政府再次公然藐视国际法将这些活动人士定罪,而他们只是以和平、保持社交距离的方式悼念1989年6月4日遭到中国军人杀害的人。”

去年,有31年历史的香港维园六四纪念晚会被港府以疫情为由禁止,但仍有大批民主人士及市民到场自发参加悼念纪念活动。警方随后拘捕了26人,包括前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等。流亡海外的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及前港大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则被发拘捕令。直至今年11月1日,除黎智英等3人外,被拘者均认罪,李卓人在庭上认罪时表示:“悼念六四是应该做的事,应有之义,无悔无憾。”

定罪之日,黎智英刚过74岁,此前黎已三度被捕。2020年8月,香港警务处以涉勾结外国势力,违反《港版国安法》为由拘捕壹传媒黎智英等7人,随后,黎智英以30万元港币保释金、20万元港币人事担保及冻结5,000万元港币获准保释离开警署,并被没收旅游证件。12月3日,黎智英被控欺诈再次被捕,11日,警方加控其“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一罪,成为首名被落案控告此罪名的人。12月23日,黎智英以现金港币1,000万元保释外出,至31日其保释决定被撤销。2021年2月16日,黎智英成为“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集会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告之一,再次被捕。4月1日,黎智英非法集结罪被判成立,随后被判入狱12个月。5月28日,黎又因被控组织非法游行而被判14个月。刑期共为监禁20个月。此次黎智英被判13个月,结合上述案件,其总刑期20个月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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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Huang
2 年 前

香港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