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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2月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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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思想文化长廊 – 精神自由的残杀者——宗教裁判所第四节 酷吏与文化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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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宗教裁判所对异端的残酷迫害,必然会波及一切精神生活领域,这就形成以神圣之名实行的文化专制。迫害异端需要有干脏活的人,酷吏必然出场。扼杀精神与信仰自由,和利用酷吏实行人身迫害,这是一切专制主义的不二法门。

『宗教裁判所』 爱德华·莫伊斯 (Édouard Moyse)作品

问:上次你详细讲述了对待异端的各种酷刑,既然他们都号称信仰基督,什么人出面下狠手呢?

答:前面我们说过,宗教裁判所确切成立的时间有多种说法,伯曼的说法是比较确定的,它形成于格里高利九世任教皇的头六年,即1227-1233年间。但是,早期推动异端审判的,是那些狂热的修道会中的教士,其代表就是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这两个修会的成员在加入修道会时就有一项义务,即寻找、告发、惩治他们所认为的异端。这恰恰回答了你的问题,虽然都是基督的信徒,但是凡和他们的观点不合的信众,便都是大逆不道的人。所以在《沃尔姆纪事》这部宗教文献中,编者说,“很奇怪,一些多明我和方济各会的会员,完全参与其中,他们从那些并未从教皇圣座获得执行令的人那里获得执行命令,火烧异端分子”。伯曼认为,“在头20年中举足轻重的,不是宗教裁判所,而是裁判所中的法官个人”。这就是在迫害异端时所必然出现的酷吏。听友们应该记住这样一个规律,凡是把打击异端(这个异端不止是宗教信仰,还可能是政治观点)当作重要任务的政权,一定会豢养一批酷吏当打手。在宗教裁判所历史中,就有这么几位臭名昭著的打手。在早期,最有名的是马尔堡的康拉德,在讨伐阿尔比派时,康拉德对所谓异端大肆屠杀,他是最早使用火刑来威逼信众招供的人。据说他烧死异端分子的疯狂劲儿,“使莱茵兰的君主和主教,都为自己的生命担忧”。结果,康拉德是恶有恶报,被他的敌手刺死在回家的路上。

问:似乎酷吏都没有好下场。

答:没错,但他们为非作歹时,不知多少人惨遭横祸。和康拉德同样出名的,还有号称“异端之锤”的罗伯特·布尔格,他是法国人,曾经一次就烧死183名卡塔尔派的信徒。但这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最高裁判员托马斯·托克马达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这位托克马达人称“地狱之王”,他在任期间,共烧死10200名异端分子。在托克马达领导下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最鼓励告密者,他们宣称告密是上帝喜欢的事业,结果告密行为有了正当理由,告密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看看史书中记载的例子。居民阿尔东沙·德巴卡斯在有人提到贞洁处女玛丽亚时,她神秘地微笑起来,告密者指称她这种神秘的微笑亵渎了圣母。再有,冈萨雷斯·鲁伊斯在玩牌时说,“哪怕上帝帮您忙,您也赢不了这副牌”,结果输了牌的人告发,说他对上帝不敬。再有,一位丈夫向宗教裁判员坦白,他自己曾对妻子说,男女性交不是罪过,而他之所以去坦白,因为他害怕他妻子会去告发他。听友们可以看出,那时的社会气氛有多么恐怖,和如今的朝阳大妈很有一比。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要有人告发,都会上宗教法庭。现在被文明社会看作个人隐私的事,在不容异端的社会中,都可能成为罪名。而且严刑拷打,肉体折磨,是宗教法庭的平常手段。这充分说明,不受限制,以神圣为名的权力,会给普通人带来何等痛苦的结果。这种所谓神圣才是真正的邪恶。

问:前面 你提到迫害异端,必然要波及文化领域和精神生活的各个层面。

答:是的,这首先就表现为宗教法庭对书籍的禁制和毁灭。在宗教裁判所的早期,由于书籍还不普及,能识字读书的人不多,所以教廷对书籍的危害还不太在意,但尽管如此,教皇格里高利九世就已经下过焚书令,那时主要是搜集天主教之外的各种典籍,比如犹太教经典等等。据记载,在1248年,曾有20辆车的宗教典籍,在巴黎焚毁。可以说,焚书坑儒,是专制权力的一种痼疾,所有的暴虐统治,不管是神圣势力还是世俗势力,都要对书籍下手。这实际上是对自由思想下手。因为书籍是这些自由思想的载体。对书籍下手,顺带着就是对抱有不同观点的人下手。人类历史上有三次焚书 浩劫,臭名昭著。一次是宗教裁判所颁布的禁书目录,一次是纳粹在柏林大学广场的焚书狂欢,再一次就是文革中所谓破四旧运动中,烧毁和没收的大量书籍。这是我们的亲身经历,我自己就曾和外祖父一起,把家藏的古今中外典籍,送往废品站焚毁。所以听友们可以知道,一个政权只要对书下手,规定什么书可读,什么书不可读,那就是一个黑暗时代的降临。好,我们回来谈宗教裁判所的禁书。自印刷术发明之后,书籍大量流通,我们在前面讲过,宗教改革的许多文章就是因印刷便利而到处流传。

问:对,马丁·路德的95条论纲,就被印成传单,广为散发。

答:是的。所以1559年,教廷正式颁布了禁书目录,同时赋予宗教裁判所以书刊检查权。董进泉先生总结说,“从此,教皇领地内,未经宗教裁判所事先检查批准,不得印刷任何书刊。书商必须把一切新书,上报宗教裁判所。书店要受到宗教裁判员定期检查,连私人图书馆也不能例外。凡没收的一切书籍,都要在火刑宣判仪式上,隆重地焚毁”。我举一些例子,看看宗教裁判所禁止和焚毁的是什么人的著作。路德、加尔文、慈温利等人关于新教的一切著作,爱拉斯莫、萨夫纳罗拉、马基雅维利、薄伽丘、但丁的著作,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开普勒的科学著作。我列举的这些人的著作,包含着人类科学、政治学、文学、宗教学,极其伟大的成果。没有这些人的自由的思考,人类就会永远处在黑暗与愚昧之中。但它们都被宗教裁判所严厉禁止。而且,宗教裁判所不仅禁书,还对文艺复兴以来的那些伟大艺术家的作品下手,比如威尼斯画派的大家委罗乃兹的名画《利未家的宴会》,他本来是以耶稣《最后的晚餐》为主题,但因为画上有几只狗,几个侏儒,和带血的剑,而被宗教裁判所认为是对教会礼仪的挑战,他们传唤委罗乃兹,指控他嘲弄谩骂神圣的天主教会。但委罗乃兹回答说,“我必须按照我先师的做法去做,米开兰基罗在教皇的教堂中画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的母亲、圣约翰、圣彼得,以及天主,他们都是裸体的,连童贞女玛丽也是”。经过争辩,宗教裁判所命令画家自己出钱修改画作,去掉那些他们认为不雅的东西。可画家想了个巧妙的办法,把画作改名为《利未家的宴会》,这就避开了宗教上的象征意义,而成为一幅世俗生活场景,挫败了宗教裁判所的无理要求。那么,针对所谓亵渎神圣的指控,许多大思想家有更深入的思考。下次我们再谈。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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