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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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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司涉骗政府汇丰600万房贷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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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55岁警司龙少泉,控告他涉嫌隐瞒将一个购入的单位出租,并讹称该单位供家人自住,诈骗政府及滙丰银行向他批出约600万元购屋及按揭贷款。廉署指,龙少泉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控2项欺诈罪名,已获准保释,5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待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香港,廉政公署

55岁警司龙少泉被控隐瞒将一个购入的单位出租,并讹称该单位供家人自住,诈骗政府及滙丰银行向他批出约600万元购屋及按揭贷款。

廉署表示,被告龙少泉1986年加入警务处,至2019年5月晋升至警司职级。他早于2016年9月已符合资格按购屋贷款计划,并向政府申请贷款置业。如该计划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获豁免须居住于有关物业的规定。惟以该计划贷款购买的物业,只可由申请人或其家人居住,不得出租或分租。

现任警司的龙少泉,2016年9月根据该计划向库务署申请贷款,并向滙丰申请60%按揭贷款,当时距离其退休不足10年。政府当时规定,自用或投资住宅物业的按揭贷款上限,分别为楼价60%及50%。廉署早前接获库务署转介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龙少泉涉嫌于2016

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间犯罪,其间警务处、库务署及滙丰提供全面协助。

其中一项控罪指,现职警司的龙少泉当年涉嫌虚假在该计划申请中表示,将获交付一个愉景湾空置单位;以及没有向库务署署长呈报他与该单位当时的租客已签订租约,而该变动可能会影响他领取公务员房屋福利的资格。

另一项控罪指,现任警司的龙少泉当时涉嫌虚假在向滙丰提交的按揭贷款申请中表示,上述单位将由其父母居住,并将于交易完成时取得该空置单位;以及没有在提取贷款前,通知滙丰他已签订上述租约,而该变动可能使有关申请表内提供的资料,变为不正确或失实。

翻查资料,涉事单位是愉景湾3期宝峰宝怡阁一个高层单位,由龙少泉于2016年10月签订买卖协议合约以660万购入,他并于同年12月分别向汇丰及政府借贷390万及207万元。买卖协议在租约一栏填上“N/A(不适用)”,即未有连租约出售;而两份按揭文件均无提及单位有签订租约。

单位建筑面积达895平方呎,现时估价约为786万元。综合网上地产代理资料,宝怡阁相同面积单位月租介乎2.1万至2.5万元,以单位自2016年12月成交至今的54个月计算,估计龙少泉至今可赚取逾120万元租金收入,相等于楼价的约19%。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直言情况十分普遍,“通常都系为退休打算嘅,租返畀自己友”,以往年代经常发生,而缠上官司的都是因有“自己友笃灰”。梁特别提到曾有数单与教职员相关的案件较为

注目,当时工会有向政府提议,因所牵涉的公务员众多,不如仿效1977年港督麦理浩特赦贪污警员的做法,“放生公务员”,但政府并无理会建议。

由库务署批钱,针对2000年6月前入职的公务员有众多房屋福利,如公务员宿舍、代公务员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自置居所资助计划,又有租屋津贴等。今年2月,50岁失婚前男警李德明虚报“已婚”占用已婚宿舍逾15年,连带利息欺诈房津逾221万,被判囚4个月但缓刑1年。另于去年1月,一名房屋署前产业测量师与其丈夫,就因隐瞒享用双重房屋福利,被控诈骗租津逾17年达490万元,两人分别被判囚22及25个月。

2012年7月,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遭《苹果》揭发,互相租住对方名下单位骗取房津,一度被判串谋诈骗罪成,判监禁8个月缓刑2年,惟终在3年多后上诉至终审法院时得直,撤销一项串谋诈骗的定罪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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