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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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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组织:中国4年强制送中610名台湾人 侵犯台湾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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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在西班牙的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发布一份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9年之间,至少有约610名台湾人,在未经台湾政府同意或知会台湾政府的情况下,从世界各地被引渡或遣返到中国,破坏台湾主权。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公布中国针对台湾人的全球引渡行动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9年之间,至少有约610名台湾人,从世界各地被引渡或遣返到中国,侵犯台湾主权。

总部在西班牙的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发布一份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9年之间,至少有约610名台湾人,在未经台湾政府同意或知会台湾政府的情况下,从世界各地被引渡或遣返到中国,破坏台湾主权。报告呼吁国际关注台湾人被送中,并向北京施压阻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将台嫌送中 西班牙4年送219人为最多

保护卫士这份报告的题为《中国猎捕海外台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用引渡和遣返破坏台湾主权》。报告统计,三年间,将台湾人引渡或遣返至中国,以西班牙219人为最多,其次是柬埔寨117人,菲律宾79人、亚美尼亚78人,马来西亚53人,肯尼亚45人、印尼18人、越南1人。主要都是涉及电信诈骗案。

保护卫士质疑,这是将台湾人置身于人权侵害的风险当中、是对中国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中所应承担的义务的直接否定,也被中国用作一种破坏台湾主权的工具。

捷克高等法院驳回中国引渡台湾人请求

该份报告分析,2014年中国开始针对约76人电信诈骗集团向肯尼亚施压,即使在肯尼亚法院宣判无罪后,仍将45名台湾人引渡中国,且至少有2名台湾人被迫在中国电视台认罪并被播出。另在西班牙,上百名台湾嫌犯被送中,遭人权理事会敦促停止但仍置之不理。直到2020年4月,捷克最高法院驳回中国对8名台湾人提出的引渡请求。 高等法院援引捷克基本权利与自由宪章、欧洲人权公约和捷克引渡法,认为下级法院批准引渡请求没有考虑到台湾人被送中恐面临遭受酷刑或其他非人道对待的风险,并判定中国提供的外交保证不可靠且不足以消除酷刑风险。

保护卫士研究员陈彦廷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保护卫士透过新闻资料汇整数据,台湾人被“送中”人数分别是2016年222人、2017年164人、2018年124人,2019年100人。2015年之前马英九政府时代,两岸关系氛围比较缓和,2016年蔡英文上任之后,台湾人被送中的情况大幅提升。

“是给蔡英文政府下马威”

陈彦廷说:“中国透过强行送中方式,(被普遍认为是因为)民进党偏台独,透过这方式给民进党下马威。”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公布中国针对台湾人的全球引渡行动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9年之间,至少有约610名台湾人,从世界各地被引渡或遣返到中国,侵犯台湾主权。( 保护卫士提供资料/RFA制图)

陈彦廷谈到各国作法:“如果抓到台湾人,当地台湾领馆会派人关心,希望提供协助,通常这些国家会拒绝,这些国家就将台湾嫌犯强制送中国。 ”

台湾人被“送中”的现象遭到忽略

保护卫士示警,中国无视法治,违反国际规范,追击世界各地的反对者,通过跨国镇压和正式引渡,追捕中国政府指控的所谓经济逃犯、维吾尔难民、人权捍卫者和流亡港人。其中,被忽略、被关注较少的就是“台湾人”也在列。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指出,反对歧视禁令适用于所有公民和非公民,亦即“在其领土内的所有人和在其掌控下的所有人”,在有理由担心他们将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尤其是攸关受公平审判权、生命权和禁止酷刑的权利时,所有人不受歧视地适用“不得引渡、遣返、驱逐或以其他方式排除来自其领土的人”。

陈彦廷指出,保护卫士以前曾发布报告,透露中国司法体系长久存在广泛和系统性的滥权,包括无法获得公平审判、任意监禁、酷刑、强迫失踪和强迫电视认罪等问题。

保卫护士呼吁国际社会应立即采取行动干预这种做法,并立即表达将台湾人送中,应被明确地视为“侵犯他们接受公平审判和免受酷刑的权利”。这样的反对无涉所谓中国政府对“一个中国”的宣称,而是国际规范和国家义务。

陈彦廷还呼吁国际社会和其他政府跟北京签署有关司法互助、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时,如果有台湾人被送中,这些国家必须重新考虑跟北京洽签的协议。

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将台湾人送中的国家,主要是承认所谓“一个中国”原则,而且与中国政府有司法上的互助,才会引渡,把台湾人当中国人送过去。这会造成很多问题,中国就算把这些人送回台湾,但因为调查取证在中国,结果台湾后来在审判时用了中国的证据,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中国所调查的证据不一定是可信的。“

沈伯洋提到,中国公安甚至到别的国家去逮人,那些国家在承认一中架构下认为将台湾人送中国是合理的,这是台湾外交失利的困境,往往靠人权组织营救。

学者:台湾和中国司法权互不隶属 自己的嫌犯自己审

沈伯洋说:“外交上当然希望做到双重承认,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中间可以讨论,司法看的是治权,两个国家的司法本身互不隶属、独立的,用这样的方式说服其他国家,即使是承认‘一中原则’,但司法互不隶属,或许对方就会认为当然应该送到他的司法制度有审判权的地方审判,不是送到中国。”

不过,台湾社会有不少声音认为,诈骗犯恶行重大,但台湾法院多半轻判,送到中国严审“刚好”。

但沈伯洋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主权都是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自己的国民我们应该自己审判,他要赎罪也是在我们的领域内赎罪,而不是到另一个国家赎罪,他到另一个国家做搜证、审判,而那个国家的搜证、审判又有问题,他可能会得到不适合的惩罚,这是不应该的,从人权的角度看都是错的。”

前警察大学教授、现任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叶毓兰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表示,

确实不少人希望将台嫌引渡去中国进行教训,从而伸张正义,国际司法互助有属人、属地、犯罪者国家或被害人国家主张司法管辖权,各有论点主张。

叶毓兰说:“的确国际刑事司法互助会谈对犯罪者怎样做比较有效,追诉犯罪被害人所在地有较多罪证,或让他们回到被害人所在国去,这也是目前的潮流,尤其现在跨境犯罪主权争议上被害人所在国已是优于犯罪人所在国。”

叶毓兰认为,两岸如果完全不谈、不沟通,形势比人强,跟中国有邦交的国家一定都会把台湾人送到中国。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小华 台北报道 责编 许书婷 申铧 网编 瑞哲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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