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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9月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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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联会解散 北京:须对其依法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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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园烛光晚会主办方、拥有30多年历史的香港支联会通过解散议案。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称,解散是“这一反中乱港组织的必然下场”。今年以来,香港已经有不少民间团体宣布解散。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支联会周六(9月25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以41票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解散议案。

据香港电台报道,特别会员大会在六四纪念馆举行,出席会员推选了支联会公司秘书蔡耀昌主持会议,大会先默哀悼念六四事件死难者及离世的支联会义工,其后讨论解散程序。会员可选赞成、反对或弃权。

支联会的全名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于1989年5月21日在香港支持当时中国学生运动的全球华人大游行中成立,致力于“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几十年来坚持主办维园烛光晚会。

港警国安处人员9月初派人去支联会创立的六四纪念馆搜证

最好的处理方案?

今年7月,香港支联会宣布,鉴于政治环境转坏,支联会决议做出两项“防风”措施,减少常委人数并于七月底前全面遣散所有职员。目前支联会尚余的七名常委,全部被还押或在狱中服刑。在本周六特别会员大会召开前,正在狱中服刑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前副主席何俊仁发表公开信,呼吁会员支持“主动解散”支联会,指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案”。而正在还押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其后发表公开信,反对支联会解散。

上个月,香港警务处国安处表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属于“外国代理人”,要求其在9月7日前提交资料。邹幸彤在该期限前夕表示拒绝,并宣布将于25日召开会员大会决定支联会是否解散。她当时还强调,支联会绝非任何国家或团体的代理人,而是在1989年民运期间由香港市民自发成立的组织。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资料图片)

“不会因为解散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周六当天向香港媒体表示,警方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行使权力,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过程中已向对方提供事实及证据,警方会根据“支联会”的解释,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详细的报告,由行会去考虑是否接纳警方的意见,撤销“支联会”的公司注册。邓炳强还表示,任何组织都有权自行解散,但如果组织有违法行为,并不会因为解散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周六发表谈话指出,香港“支联会”今日宣布解散,是“这一反中乱港组织的必然下场”,“我们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支联会”的涉嫌违法行为继续调查、依法追究到底。”这名发言人还表示,随着香港拨乱反正的深入,各种反中乱港组织正纷纷作“鸟兽散”,“只有全面消除反中乱港组织及其遗毒,香港当前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才能巩固发展”。

(综合报道)

转载自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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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MaHun
SayMaHun
3 年 前

“不会因为解散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