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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4月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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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及8.31集会案:黎智英等10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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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先后因参与2019年8月两场未经批准集会而被定罪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李柱铭、李卓人等多名资深民主派人士被判刑。

2021年4月16日,先后因参与2019年8月两场未经批准集会而被定罪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李柱铭、李卓人等多名资深民主派人士被判刑。开庭前有支持者大叫“长毛加油”、“黎智英加油”、“集会无罪”。长毛妻子陈宝莹、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人向犯人栏挥手,坐在犯人栏的黎智英及梁国雄亦挥手回应。

当日下午,法官胡雅文宣布结果前描述,2019年香港社会动荡,参与游行市民很容易变得情绪高涨,令游行出现爆发暴力事件的风险,又指辩方呈上案例均未涉前年的情形,综合2单涉8.18及8.31的游行案,各人判刑6至18月,其中黎智英及李卓人涉两案被判囚14月,李柱铭、吴霭仪、杨森等准缓刑。即今天判刑的10人中,5人判囚,5人缓刑。

对此,民主党中常委杨森指和平集会在《基本法》及国际法下受到保障,但法官却认为,2019年社会不安与游行示威有关,“但(法官)唔提系同政府施政,警队滥权有关”。

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离开法院时表示,对法官对量刑所采取的原则及观点感到非常惊讶及失望,他强调8.18是一个和平、理性、有秩序的集会,在国际法及人权法框架下应受到尊重。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也强调,港人有示威游行权利,目前战斗尚未完结,勿轻言放弃,监狱内外将共同进退。她又指,更多审判将接踵而来,或有更多人遭囚禁,也许包括自己,但港人充满韧性,“着大家唔好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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