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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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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歌手助选献唱被指舞弊获撤控 黄耀明以歌明志吁港人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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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歌手黄耀明三年前为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在补选中站台唱歌助选,被廉政公署控以涉嫌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但控方在庭上决定不提证供起诉,黄、区二人各以2000港元签保守行为作结。黄耀明获释后以歌明志,为保存真我,愿意付出代价,呼吁港人「继续撑下去」。

歌手黄耀明获撤销控罪后,在法庭外以歌明志 2021年8月6日

支持民主派的黄耀明成为第一名因在选举造势晚会中助选献唱而被控的歌手,引来国际媒体关注,而港人亦翻查纪录,指不少建制派候选人亦有相类做法,甚至前特首曾荫权竞选时亦有不少歌视艺人为他站台献唱助选,却未有被秋后算账,质疑廉署选择性执法。在起诉黄耀明和区诺轩三天后,控方在法庭上撤销控罪。

控方案情指出,2018年3月11日的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前一星期,候选人之一的区诺轩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黑夜点灯 香港人心不死」造势大会,黄耀明有在其个人社交平台账户发布帖文宣传该大会,并在会上献唱两曲,下台前说:「3月11号选区诺轩呀吓。」翌日区诺轩的专页分享该集会短片,事后亦有把短片及相关文宣申报为选举广告。

在昨(5日)午的庭审中,控方表示,虽然向他人提供娱乐作为选举舞弊的行为严重,但黄耀明只在造势大会唱了两首歌,案情相对较轻,考虑两名被告态度和背景后,同意辩方称以签保守行为处理。

辩方称,被告之一的区诺轩已明白本案的严重性在于影响公众对选举观感,加上没证据显示另一被告黄耀明在本案收取报酬,希望法庭考虑二人背景、案发时间短,以及区诺轩与执法机构合作,批准签保守行为。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向控方确认没有证据显示黄耀明曾收取报酬和区诺轩邀请黄耀明作投票呼吁后,同意控方不提证供起诉的建议,下令二人以相同条件签保守行为18个月,并撤回控罪。保守行为期间,二人要行为良好,不得干犯选举舞弊相关罪行。

黄耀明离开法庭时选唱歌曲《问我》其中一段来回应记者提问,并声明这不是「娱乐大家」。歌辞提到,「无论我有百般对,或者千般错,全心去承受结果;面对世界一切,那怕会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最后更呼吁说,「香港人继续唱下去,香港人继续撑下去」。市民随即高呼「明哥加油!」以作回应。

至于区诺轩,则因2019年的「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囚,选举舞弊案作出撤控裁决后,须继续返回监狱服刑。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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