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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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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下月会议 料《反外国制裁法》引入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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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月17至20日在北京举行,议程包括在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法》附件三中加入新的全国性法律。不同的香港传媒引述消息透露,北京政府会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附件三,以增加反制外国制裁的力量。

中国人大会堂

在中美争议持续之际,两国均有使用制裁手段应对,中国人大常委会6月时更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当中订明,国内法人须执行反制措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将被追究。有关法例通过时,未有订明在港澳这两个中国特区实施,中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当时已表示,可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以便中港一同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但人大常委谭耀宗则认为,纳入与否并无分别,因为北京的中央政府已有权实行条例中的反制措施,例如禁止指定人士入境香港等。

上月认为毋须把反制裁法引入香港的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昨(27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预料北京的中央政府会直接颁布,不经香港本地立法实施。他指出,把反制裁法纳入附件三,可让北京的中央政府在有需要时按照法律有系统地、强力地反制外国对香港的制裁,对香港有一定保护作用,亦可令外国通过制裁香港来打击中国时,有更多顾虑,甚至是外国在港机构为免受反制裁影响而游说自已所属国家不要制裁中港。

自中国6月通过反制裁法后,美国国务院本月中再制裁七名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上周五首次引用反制裁法,制裁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七名美方人员和实体,有关反制裁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或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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