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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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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国安法案明天求情 业界料判具阻吓性刑期 法官接恐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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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因触犯《港区国安法》而裁定煽动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罪成的被告唐英杰,高等法院将于明(29日)天听取辩方求情,未知法官会否即日判刑,但大律师黄宇逸预料,由于被指控罪未有成功,被告应该不会被判终身监禁的最高刑期,但既是首宗案件,相信法庭会作出具阻吓性刑罚。代表唐英杰的律师表示,要待判刑后才决定会否上诉。

2021 年 7 月 27 日,警察和记者在香港高等法院等待唐英杰离开法庭。24 岁的唐英杰是根据港版国安法受审的第一人,香港高等法院依据港版国安法宣判: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这一判决受到人权维护者的广泛谴责。

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昨(27日)天裁定唐英杰罪名成立后,警方同日傍晚接获法院职员报案,指司法机构受电话滋扰及恐吓,成为国安法生效后第三宗法官收恐吓电话案件。香港过往绝少发生因裁决而威吓法官的事件,有纪录以来,只有一宗因跟踪恐吓法官而裁定藐视法庭的案例。

据了解,接获恐吓电话的,是唐案指定法官之一的杜丽冰,其办公室职员接获由法院总机转来的电话,对方指骂杜是「狗官」,扬言要放炸弹和人肉炸弹袭击杜官;另又声言会斩死同案另外两名法官彭宝琴和陈嘉信,之后便挂断电话。职员认为事态严重,遂报警求助。警方将案件列作刑事恐吓,交由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接手调查,暂时无人被捕。

律政司和司法机构均发表声明,指港府会严肃处理恐吓法官的违法行径,绝不会容忍这种无视法纪及损害法治的卑劣恶行。机构重申,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严格依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并受到《基本法》保障,独立地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任何人士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可循上诉机制处理。 翻查纪录,身兼国安法指定法官的总裁判官苏惠德去年12月3日接获恐吓电话,他当日曾拒绝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涉嫌诈骗案的保释申请,之前曾处理唐英杰案,警方其后于本年3月拘捕两名男子,怀疑与案件有关。另外,法官胡雅文在5月28日就去年「10.1」游行非法集结案判刑后,其办公室收到数个恐吓电话。上述案件至今未有人被捕。

香港多年来只有一宗威吓法官的罪成案例,事缘《东方日报》因不满1996年一宗裁决,派遣「狗仔队」跟踪法官,并对法官进行恐吓和人身攻击,最终其总编辑黄阳午因为藐视法庭罪成而判监4个月,集团被罚款500万洗元,成为传媒藐视法庭最严重的案例。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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