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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7月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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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首案 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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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当地时间星期二(7月27日)下午对港版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第一宗相关案件作出有罪裁决,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均成立。

押送港版国安法首名被告唐英杰的车辆2021年7月27日抵达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法官当地时间星期二(7月27日)下午对港版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第一宗相关案件作出有罪裁决,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均成立。

根据香港媒体报道,此案押后到星期四上午听取求情,法官也将在当日判刑。

唐英杰案不设陪审团。三名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聆讯15天后作出裁决。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处监禁5—10年,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判终身徒刑。

唐英杰现年24岁,他被控在去年7月1日港版国安法生效几个小时后,在湾仔骑着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标语旗帜的摩托车冲撞警察,致人受伤。除了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以外,也被加控一项危险驾驶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

案件争辩重点集中在如何审视唐英杰展示的标语是否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控方专家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说,“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2016年立法会补选时提出的口号,该口号常常用于示威活动,其含义包括改变时代、结束中国对香港的管治、不承认香港时中国的一部分等等。

辩方专家强调,对“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这一口号,不同人有不同解读,与香港独立不存在密切关系,不一定有推翻政权之意。

杜丽冰法官在判词中说,法庭合理地相信唐英杰所展示的字句能够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被告本人也明白该口号带有将香港分裂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思。

至于恐怖活动罪的指控,法官认为,被告蓄意挑战警方,也是挑战法律和公共秩序,涉及严重暴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恐吓公众为求达到政治目的。

人权活动人士在判决前表示,唐英杰若被定罪,将进一步限制香港的言论自由。

在香港国安法执行下,还有60多人正在等候审判,其中包括数十名民主派政治活动人士。

流亡海外的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星期二在推特上说,唐英杰案的裁决是一场“政治表演的审判”。他说:“陪审团审判的权利被否决了。法官由政府挑选,香港司法制度沦为压迫的武器。”

转载自 美国之音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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