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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6月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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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衣架和铁闸展「光时」标语 均以煽动罪被捕 大律师忧予打压表达自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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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一名地盘工人于窗外的晾衣架挂上写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旗帜被捕后,警方上周六昨天再拘捕一名男子,指他在住所铁门贴上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贴纸,属具煽动意图的作为。这是警方一星期内第三次以煽动罪拘捕展示反修例运动期间流行的「光时」标语的人士,二人均获准保释候查,稍后向警方报到。

在唐楼外的晾衣架晾「光时」旗被指煽动

港府在国安法去年颁布生效时发表声明,指「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有分裂国家之嫌,但有关定性未经法庭裁决。然而,警方在去年7月1日已经以此为由,拘捕驾驶车尾挂有「光时」旗帜的男子唐英杰,并以违反国安法中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提控,案件正在高等法院由国安法指定法官而非由陪审团审讯。

大律师吴宗銮指出,法庭未对「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下定论,警方拘捕时,应考虑被捕人展示「光时」的意图,以及有否足够证据证明该人有其他言行具煽动意图,并予以公布,否则会给人当局是打压言论及表达自由之感。

警方昨(28日)午公布,上周六根据线报,到柴湾耀东邨一个单位,发现铁闸贴有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贴纸,警方调查后拘捕一名37岁男子,涉嫌违反刑事条例中的「发表煽动文字」罪名。案件交由警方国家安全处跟进,男子获准保释候查,9月再向警方报到。

另外,警方上周一(21日)以涉嫌发表煽动文字拘捕一名40岁男子,他涉嫌在旺角一单位外挂有一幅写有「光时」的标语,其后获保释。警方昨日补充,经进一步调查,上周五再拘捕一名36岁女子,她涉嫌干犯煽动意图罪。据了解,她是被捕男子的女友。被捕女子获保释候查,须于下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国安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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