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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月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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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京人士欲全禁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大律师公会反对 促按个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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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有多宗《港区国安法》的大案开审,但海外律师能否参与相关案件的诉讼仍在争持中。港区人大常委谭粮宗认为,应该「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但大律师公会则反对,认为并非所有国安法案件都会涉及国家机密,应保留弹性予被告。特首李家超则重申,会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适当处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释法没有全禁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大律师公会亦反对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 2023年1月23日

在众多国安法案件中,至今只有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黎智英聘请海外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为他辩护,但却触发人大常委会上月底就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进行释法,订明法院在审理危害国安案件时,若涉及某种行为或证据是否国家秘密,须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若法院没有就海外律师代辩的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取得证明书便作出批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须对该等情况作出有否涉及危害国安的判断。但事隔三个多星期,港府仍未就黎智英案可否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敖云天(Tim Owen)来港抗辩作出决定,只是表示会就此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却没有透露修例方向。

建制派内对修例时应否「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有不同意见。律师出身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倾向支持「一刀切」禁止,她认为,不具本港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不受香港条例规管,不宜处理涉及国安的案件,担心可能出现复杂或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

不过,作为特首最高顾问团的行政会议成员丶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则认为毋须「一刀切」禁止,他表示,难以想像律师在庭上为答辩人辩护会危害国安,如果个别律师有前科或根据情报显示该律师会作出危害国安的行为,按释法要求,向国安委或特首取得同意书或证明书便可。他补充,现时海外律师来港为被告辩护,都要先得到律政司丶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同意,日後国安案件的海外律师改由国安委发出同意书,是合情丶合理丶合法。

大律师公会吁当局克制慎用国安法权力

到了本月中旬,有份出席人大常委释法会议的港区人大常委谭耀宗发声,指在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不应参与国安案件的诉讼工作,符合市民意愿,认为应按照这方向修例,只要条文清楚列明,便没有批不批准的问题;至於应否禁止海外律师就国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他则认为要考虑执行问题,相信立法会将详细讨论。。

在谭耀宗发声後约一星期,大律师公会换届,成功连任的公会主席杜淦堃在会员周年大会後会见传媒时表明,公会执委「一致」认为,不应「一刀切」地在法例中禁止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大律师在《国安法》案件中代表控方或辩方。该会认为,并非每一宗国安案件都涉及国家机密,为保持灵活性,令控辩双方在选择律师时更有弹性,应该与非《国安法》的案件看齐,若此,不单止在观感上令公众更易接受,亦会得到公众支持。他续称,若港府最终提出「一刀切」方案,是公会「不乐见」的。。

杜淦堃在法律年度开幕时又呼吁,特首和国安委行使国安法下的权力,对司法制度中有关被告获得法律代表丶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及审讯公正的观感等基石有深远影响,促请双方行使相关权力时「务必谨慎和克制」;他又促请特首和国安委关注接受刑事审讯的被告有获宪法保障的权利,包括国安法第四和第五条订明的国际人权公约保障和处理国安案件亦应坚持法治原则。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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