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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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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六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力 部分將作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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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除黎智英外,其餘高層被告皆認罪,部分人並決定為控方作證。控方列出百多篇新聞報導和評論文章作為證據,並指控報社推出英文版旨在結連外國勢力。

(德國之聲中文網)由黎智英創立的《蘋果日報》及母公司壹傳媒,其6名前高層–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羅偉光、前執行總編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馮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週二(11月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各人由被捕至今已還押約一年半,面臨最高刑罰終身監禁。位於商業區的高等法院外圍,有持槍的反恐特勤警員戒備,保安級別明顯高於其他案件,有前《蘋果日報》員工到庭旁聽。

週二的庭審透露,張劍虹將於正式審訊時為控方作供,據悉證人還包括陳沛敏及另一被告。而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則獲律政司豁免起訴,將以特赦證人身份指證黎智英。

案中其餘4名被告不認罪,即黎智英及報社的3家關聯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審訊將於12月1日開始,預計歷時30天。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辯方計劃就此在開審首天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逾150篇報導及文章成罪證

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指被告的犯案時間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的時段,從2019年4月起直至2021年6月24日,即《蘋果》最後的出版日。黎智英被指是主謀,其餘被告則扮演串謀角色。控方指控他們透過《蘋果》發佈煽動性刊物,挑起對中央和香港政府的仇恨、鼓吹暴力和違法行為、請求外國或境外組織對中港實施制裁等。

控方列舉逾150篇在《蘋果》各平台上刊登的新聞報導、社論及評論文章等作為罪證,指各被告直接參與發佈工作。例如在2019年4月起發佈刊物呼籲市民示威,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持續刊登針對中共、港府、警察等的文章,提倡以「攬炒」和非法方式對抗中央,至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亦然。除了部分被告以外,涉案文章作者還包括:被控民主派初選案的戴耀廷、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資淨傳媒人區家麟等。

值得留意的是,涉案的百多篇文章當中,不少是新聞報導,而非評論文章,控方認為它們透過受訪者的觀點表達立場,而黎智英在社交媒體上轉發報導也成為指控理由之一。即使是法庭新聞,例如黎智英被拒絕保釋時與家人道別、還押期間健康問題的《蘋果》報導,控方也認為是別有目的,以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控方:蘋果增設英文版為與外力交流

關於「勾結外國勢力」方面,案情指各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仍透過「煽動刊物」要求外國封鎖或與中港政府敵對,舉例《蘋果》於該法實行首天以「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 7.1 繼續抗爭」作頭版標題。而在2020年5月國安法推行前夕,黎智英推出《蘋果》英文版「打國際線」,讓國際朋友更了解香港狀況,尤其要吸引以美國讀者為主的海外訂閱,讓他們提供「經濟援助」和「政治保護」,令中共更難施行打壓。

而在同一個月,黎智英開設推特帳戶,控方指他轉發《蘋果》的內容,以及在網上與美、英、日、台等外地政客互動。案情指他隨後在網上推出「與黎智英對談」的直播節目,批評香港國安法,亮相該節目的還有美國前外交官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以色列前副總理夏蘭斯基(Natan SHARANSKY)、《南華早報》前總編祈福德(Mark Clifford)等。

超過一半涉案文章是有關外國制裁,控方稱英文刊物旨在「與外部勢力交流」,並指出黎智英曾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出席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說活動,證明他「與外部勢力保持聯繫」。

外聘英國律師爭議未止 律政司上訴終院

不認罪的黎智英聘請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但是遭到律政司連番上訴反對。律政司在高等法院多次敗訴後,向上訴至終審法院,將於本週五(11月25日)進行聆訊。Tim Owen是英國的王牌律師,曾在香港法院工作,也代表過一名在2014年因攻擊示威運動人士而被定罪的香港警察上訴。

多家港媒在週一(11月21日)引述消息報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去信其所有外聘大律師,要求他們簽署聲明承諾維護國安法,不能作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聲明要求他們確保在處理外聘檢控工作時避免利益衝突,在沒有律政司司長批准下,不得泄露案件內容。有媒體指,這是律政司首次要求外聘大律師「表忠」。

《蘋果日報》國安案受到國際矚目,黎智英外聘律師引來親北京人士批評,大律師公會也高調反對。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猛烈抨擊法院裁定容許Tim Owen出庭是「荒謬」,他稱黎智英被控的不是一般罪名,質疑為何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問題上要「用國際間的司法標準」。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及《文匯報》亦刊登文章,質疑Tim Owen可能帶來「西方觀點」,造成「偏見和不公」。

香港與英聯邦國家一樣奉行普通法制,長久以來,控辯雙方聘用英國大律師處理重大或複雜案件的情況並不罕見。去年,香港律政司聘請英國大律師佩裡(David Perry)在另一起案件中出任檢控官,起訴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人士。但最終佩裡在英國國內的反對聲浪中退出,當時梁振英對結果表示譴責,港府也稱英國的批判不明智。

转载自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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