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投稿
星期二, 10月 25, 2022
Tuktuk,极速新闻!

黎智英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 其子呼吁英政府采取行动

滚动 焦点 港澳台

“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2项欺诈罪,早前经审讯后,于25日在香港区域法庭作出裁决。黎智英被法官陈广池裁定2项欺诈罪成,而黄伟强则被判1项欺诈罪成。

“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2项欺诈罪,早前经审讯后,于25日在香港区域法庭作出裁决。黎智英被法官陈广池裁定2项欺诈罪成,而黄伟强则被判1项欺诈罪成。

现年74岁的黎智英已因在《香港国安法》下被控“煽颠”及“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被迫坐监近2年。他与59岁的黄伟强分别被控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及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法庭上,法官陈广池称,黎开设多间公司,但也不能以事务繁忙和参与度不高为借口推卸责任,且工业邨租契有其特殊限制,科技园亦有赖承租人的诚信做出申报。辩方认为涉案的力高公司曾持有《苹果日报》的股份,且力高只占用处所面积0.16%,但法官认为,力高仍为私人公司的业务性质,且即使占有面积再小,也应申请牌照。法官称,他不相信黎智英没有这份记忆力,推断黎智英认为力高不符合申报条件,所以没有申请。

除了诈骗罪,黎智英还面对多项控罪,其中包括《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罪名,案件将在12月1日开审。

24日,英国上议院举办座谈会,讨论被港府加诸多项罪名的黎智英。黎智英国际律师团队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加拉赫指出,今年5月起,不时有人假扮她发出电邮。伪造的电邮上通常附有一份伪冒的、就黎智英案的法律服务账单,加拉赫质疑,相关电邮可能会用作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件中的证据。

加拉赫还称,她所属的“道迪街大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大律师也会收到伪造电邮,信中假扮她的人“自称”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对她的大律师同事“构成危险”,因此她会从事务所辞职。在本次座谈会之前的48小时内,她还收到多条信息,警告她“要么闭嘴,要么你就是下一个,即使你身在英国”。

此外,主持座谈会的英国资深传媒人辛普森在会上朗读了黎智英儿子黎崇恩的声明。声明称,“香港的司法制度腐化、扭曲”,为了将他的父亲、一个英国公民定罪。他呼吁“英国政府采取紧急行动,去保护他和他的自由”。

订阅评论
提醒
guest
0 评论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