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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0月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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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组织对香港国安法判处未成年者表达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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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港府依照国安法对未成年者判刑,联合国人权组织再次发出警告,要求停止该法的实施,并呼吁香港司法以及执法同国际人权法规范保持一致。

(德国之声中文网)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发言人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周二(10月11日)在日内瓦表示,香港“周六又有5人被判刑,其中4人未成年,这让我们警醒”。

沙姆达萨尼说,“虽然人权事务委员会已做出明确建议,我们仍一再地看到国安法还在继续实施,包括针对青少年。”她说,“我们呼吁香港的司法以及执法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保持一致”。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年7月要求中国政府采取具体步骤重新审核香港国安法,而在此期间暂停实施,但香港法庭在10月8日还是首次将数名未成年人依照《香港国安法》宣判有罪。他们将被监禁在一个教导所。

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宣判时表示,被告鼓吹以无底线流血革命来推翻现有政权。法官认为被告的演说反映,他们主张“武装起义”和“流血革命”是港人的唯一出路,不认同和平、理性、非暴力,批评那是伪民主。法官认为,本案案情节严重,只能严惩。

香港革命组织光城者(Returning Valiant)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落实后成立,其表是他们的目的是「继承先贤之志,延续革命之火」,「开启民智,光复我城」。

被捕的最年轻的5名被告现都被判刑,他们都是中学生,最小的被捕时仅15岁,另有三人16岁,一人18岁。他们是社运组织“光城者”成员。该组织知名度不高,成员大多是年轻人和学生,创立之时香港已经实施国安法。他们透过光城者Instagram和脸书专页分别发出23篇及15篇帖文。5人于一年前被捕,后来以“传媒煽动颠覆政权罪”被起诉。

法官称为了令判刑具阻吓力,最终判5人进教导所。教导所是为14至20岁少年犯而设,羁留期长6个月至3年,实际时期由惩教署长决定。获释后,犯人仍要接受最长3年的监管,遵守当局订下的规限。

按照2020年7月1日生效的香港国安法,煽动顛復国家政权罪如属情节严重,须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则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国安法实施以来,已有超过210人因该法被捕,其中约130人被起诉。

   (综合报道)

转载自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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