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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9月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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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刑事拘留的四川绵阳维权人士“锦旗哥”冯勇军的案情及简历

不平则鸣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9月11日,本网获悉遭刑事拘留的四川绵阳维权人士冯勇军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9月11日,本网获悉遭刑事拘留的四川绵阳维权人士冯勇军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冯勇军:1973年3月27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人,原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二组023号村民,现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长住居民,实名举报人,人称“锦旗哥”,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因冯勇军平素为人品行正直,凡其村中所遇不公之事均敢直言,以维护自己及村民的权益,故而颇得村民好评和认可,但却被村领导视为极好管闲事者而颇遭忌恨和报复性打压;

2016年8月10日-11日,曾因对村中外包养鱼的百顷水库被严重污染而不满,并就申请村里水库承包合同公开、水库资金流向等问题向当地政府提起多项行政诉讼以寻求救济而无果,而与9位村民联合给三台县环保局和三台县百顷镇党委政府各送一面“不作为”锦旗,以示警示,遂被三台县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送三台县看守所关押;

获释后,又因不服当地警方处罚决定,而曾实名举报三台县公安局2016年8月10日处置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违法违规,以期公安部及四川省公安厅指令绵阳市警方调查处理,但结局却是绵阳市警方以情况汇报系工作秘密、国家机密、国家绝密为由而拒不告知;

2017年12月18日-2018年2月6日,曾因多次举报被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成都市青羊区警方行政不作为,并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而被该法院以“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为由作出多份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

后其被逼无奈,就多次持续报警并通过新浪微博声讨青羊区警方的不作为,2018年4月24日,遂被成都市青羊区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处行政拘留14天;

2022年8月19日,因冯勇军第10次来到四川高院蜀汉路办公区据悉投诉维权,而被成都市郫都区警方再次扣押,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9月8日,被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据悉,其已给其妻子亲笔留言要求帮请律师。

目前被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鸿运大道西端800号,邮政编码:610500)。

对冯勇军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转载自 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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