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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8月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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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邹幸彤呼吁悼念六四裁定煽惑罪成 为「六四」共服刑22个月

滚动 港澳台

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去年在网上发表文章,称会坚持点燃悼念烛光,被指宣传及呼吁市民参加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法庭今早裁定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15个月,扣除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后,连她上月被裁定参与2020年的六四非法集会的刑期,她须为两年「六四集会」服刑共22个月。

邹幸彤 Chow Hang Tung, Vice Chairperson of the 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the Democratic Patriotic Movements of China, leaves after being released on bail at a police station in Hong Kong, Saturday, June 5, 2021. Hong Kong police on Friday, June 4, arrested Chow for publicizing an unauthorized assembly via social media despite the police ban on the annual June 4 candlelight vigil. (AP Photo/Kin Cheung)

值得一提的是,主审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错误地指邹幸彤犯案时是在保释期间,故此需要加监三个月;邹幸彤实时纠正,指同涉六四事件的另一案件只是一宗传票案,不涉及保释;法官语气略带不耐烦地向控方查证,及后控方同意改为「等候案件审讯前犯案」。陈官据此裁定,邹是在候审时犯案,技术上与保释期间犯案一样,宣布维持原判。

根据案情,警方去年拒绝向当时的支联会发出悼念六四烛光晚会的「不反对通知书」,意味在维园举行了31年的六四烛光晚会将被禁止。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其后于去年5月29日和6月4日先后在推特和《明报》发表文章,在两篇合共二千多字的文章里,强调要坚守阵地和点燃烛光,被控涉嫌煽惑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否认控罪,审讯上月完结。

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陈慧敏今(4日)早裁定,邹幸彤罪名成立,指被告明知故犯,文章明显有鼓励、说服、提议、施压其他人参与一场明知而未经批准的非法集会的意图,但被告在辩解时却推卸责任,企图逃避刑责。陈官认为,被告必然另有图谋,行动是经过计算及策划。

邹庭上为难属发声市民鼓掌被庭警带走

在求情阶段时,邹幸彤基本上是在谈六四,她指出,在不足半年时间内,悼念六四已由红线变成危险,正好应验她的文章内容,而法庭宣判她的两篇文章有罪,是参与洗擦历史,是对悼念六四钉上另一口「棺材钉」。当她尝试念出两名六四死难者家属的控诉时,陈官加以阻止,指法庭不容宣示政见,但邹表明,她不用「求情」,反而六四难属的声音更需要被纪录,「他们比我的求情更重要……令人家破人亡的刽子手、话六四系骗局的社会贤达、以法律之名包庇凶手及不尊重死者的人,才需要求情」。旁听席随即响起热烈掌声,法官其后要求庭警纪录拍掌人士,有人自动起立让庭警纪录个人资料,最终有十多人被带走。据了解,有四人被纪录了身份证数据。

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指出,邹幸彤自以为是,漠视法纪,亦没有求情,只是宣示其六四政见,于是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但因保释期间犯案而把量刑上调三个月,最后判刑15个月,其中10个月跟邹幸彤因2020年六四集会案的一年刑期分期执行。

邹幸彤早前自辩时曾表示,三十多年来,每个在维园燃点烛光的香港人「既普通又善良」,让她学会择善固执,「如果法庭要用煽惑、被煽惑的字眼,不如说是香港人煽惑我按良知行事,如果我因此受刑,亦无怨无悔」。

除上述两案已判刑外,现年36岁、任职大律师的邹幸彤尚有数案在身,包括与前支联会一同被控《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拒按国安警要求提交资料等,前者的最高刑期可达十年。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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